一、父親去世母親如何繼承過戶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可以選取母親一人繼承,有母親一人去辦理繼承過戶!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去房管,辦理繼承一半。由于是夫妻住房,沒有特殊約定,都是婚后共有財產,一人一半產權,一方過世,需要辦理繼承,先看遺囑,有遺囑依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就要依照民法典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那一半產權。
二、房產是怎樣繼承的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民法典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后屬于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房屋在辦理繼承時,房屋的父母也可以在生前進行遺贈辦理。設立遺囑將房屋進行過戶辦理,設立遺產的房屋和財產必須合法有效,才能夠辦理財產的繼承和過戶。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辦理,確保公民的合法權益。
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子如何繼承
1、父親去世了母親健在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首先要對房屋進行分割,房產的一半歸母親所有,房產的另一半屬于父親的遺產被繼承。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協議優先;沒有協議,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和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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