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過戶流程
繼承房產過戶流程具體如下: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具體如下: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過戶手續:
1、實地看房。買方要實地查看房源,并且審查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真實性;
2、簽訂《買賣合同》。核實房屋的情況,買賣雙方就可以簽訂買賣合同,注意約定好交易細節,以免出現責任劃分不清的問題;
3、辦理貸款手續。如果買方需要辦理貸款手續,那么就應該準備相應的貸款資料,并且也可以要求賣方準備房產證明等資料。
綜上所述,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怎么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房產繼承手續的辦理需要繼承人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領取完稅憑證后換領新的產證。
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攜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書、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到登記部門辦理房屋過戶。
房產繼承過戶流程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里,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
4、房產過戶登記
繼承人在辦理了上面的這些手續之后,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等。
5、領取證書
如果相關部門將資料審核完畢并通過后,新的房產證書就會出來,按時領取就可以。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如何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
法律主觀:
(一)要到被 繼承人 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 死亡證明 (如果有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無需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 商品房 到市公證處)辦理 繼承權公證 , 房產繼承 分兩種:一是 遺囑繼承 ,二是 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 法定繼承人 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 身份證 件; 注意:有 遺囑 的另需提交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 (三)辦理 房屋過戶 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4、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 遺囑公證 書、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5、 契稅 完稅憑證(原件)。 就算是在 南昌 辦理 繼承 房產過戶 的,總費用標準肯定都是不一樣的,就單純的來說公證費,公證費就取決于房子的市場價格了,不過,除非是以遺囑的這種方法繼承了房產,如果是通過 打官司 的這種方方法繼承的這套房產的話,有 判決書 就不需要辦理公證了。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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