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帶什么資料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
4、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居民可以由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證明。村民可以由村委會和鄉鎮政府證明;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
7、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8、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的流程是什么?
1、到多媒體領號機上領取編號,承辦的公證員會根據編號依次為你辦理;
2、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本處公證員會告訴你應當提交哪些證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4、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后,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復印證明材料等事項。請別遺忘你的公證費發票;
5、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綜上所述,繼承權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確認當事人是否享有遺產繼承權的證明活動。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應當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若干個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同一被繼承人的遺產,應當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繼承公證需要帶什么材料
一、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帶什么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說明辦何公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以及有關的家庭情況;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證明,宣告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4.被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
5.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證明;
6.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二、遺產繼承公證必須所有人都到場嗎
遺產繼承公證不需要所有人到場。
1.但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法定繼承人需要全部到場。
2.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跟遺產相關的產權歸屬證明和公證機構讓提供的其他材料。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繼承怎么公證
找法網提醒您,遺產公證流程如下:
1.填寫《公證申請表》;
2.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公證人員審核《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
4.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死后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 繼承人的身份證明;2、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醫院、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3、 遺產的產權證明、清單(如房屋產權證、存單、股權證明);4、 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申請繼承權公證親屬關系證明表》,證明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其親屬關系證明;等等。
一、死后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1、 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2、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醫院、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3、 遺產的產權證明、清單(如房屋產權證、存單、股權證明); 4、 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申請繼承權公證親屬關系證明表》,證明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其親屬關系證明; 5、其中一個法定繼承人單位(注意:該單位不得與被繼承人的單位相同)出具《親屬關系證明表》; 6、繼承人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以下其中之一):醫院/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骨灰存放證、墓地證、合葬證、火化證并提供死亡時間的證明);有失蹤的,提供法院宣告失蹤的判決 7、涉及遺囑繼承的應提交經過公證的遺囑; 有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遺囑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8、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親自到公證處作出書面棄權聲明書,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提交經過公證的棄權聲明書(棄權聲明書) 9、 繼承人應當全部出席,不能出席的應有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辦的,受托人應提供身份證明 10、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二、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嗎 是的,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在場,不到場的話,需要說明情況并做出書面聲明放棄遺產繼承。 辦理繼承公證要準備必要的材料,由于不同的被繼承人(死者)其財產類型和社會關系構成有所不同,在辦理繼承公證時,繼承人需要準備的材料也有所不同,這就是辦理繼承公證沒有固定表格和材料清單的原因。最好的途徑就是當事人通過電話咨詢、網上留言或到公證處現場咨詢公證處工作人員,由公證處工作人員把被繼承人(死者)的情況全面了解后,根據個案的實際情況確定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的材料和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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