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證與結婚證一般是一樣的。復婚證與結婚證是沒有區別的,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但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復婚手續后,發給她們的還是結婚證,而不是復婚證。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一樣的。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復婚證與結婚證是沒有區別的,也可以說并沒有復婚證這個東西,復婚時發給男女雙方的還是結婚證。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但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復婚手續后,發給她們的還是結婚證,而不是復婚證。
擴展資料
申請復婚所需要辦理的手續:
1、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聲明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后,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5、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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