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法律是否允許同性戀結婚
中國法律不允許同性戀結婚。只有男女雙方才能成為婚姻登記的主體。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 結婚自愿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 結婚登記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男女結婚的條件是什么
男女結婚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結婚不應該附加任何條件。要求結婚,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為受到脅迫、欺騙而做出虛假的意識表示,或者是因為重大誤解而做出錯誤的意識表示,這樣的婚姻無效。
2.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關系終止以后才能再婚。
4.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
三、結婚的程序
結婚登記程序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huán)節(jié)。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
3.登記,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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