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離婚起訴狀和副本;
2、身份證和結婚證
3、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
4、處理共同財產和債務的證據材料;
5、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爭取子女撫養權的證據材料六、主張經濟補償、離婚損害賠償或經濟幫助的材料.
起訴離婚的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煙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
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1.結婚證: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護照:需要提供雙方離婚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已經就離婚協議達成一致,則需要提供離婚協議書。 4.財產清單:如果雙方需要分割共同財產,則需要提供一份詳細的財產清單,包括房產、車輛、存款、投資等。 5.子女相關證件:如果雙方有共同子女,則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本等相關證件。 6.其他證據:如果雙方需要證明對方的過錯或違約行為,則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如短信、郵件、證人證言等。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離婚程序是需要在當地人民法院進行,具體的證件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法院的要求而略有不同,建議在起訴離婚前先咨詢當地的律師或法律顧問,以確保提供完整的材料并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起訴離婚需要證據嗎
起訴離婚必須有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就是夫妻感情破裂,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可以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書證等。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雙方身份信息,身份證或者戶口本;
2、結婚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審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
4、起訴狀;
5、證據材料,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的證據。
起訴離婚程序如何走
1、當事人應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訴訟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應當對離婚訴訟開庭審理。
4、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后,必須按照審理的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決,并且按照規定向當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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