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婚姻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回答:民法典規定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如果是其他少數民族的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特殊規定,如: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以及居住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內的藏族及其他各少數民族公民的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女性不得早于十八周歲。如果申請登記結婚的雙方有一方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當然符合法定年齡的雙方可以共同到民政局登記結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甘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結婚年齡變通規定》
第二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0周歲,女不得早于18周歲。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結婚年齡的變通規定》
第二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女不得早于十八周歲,晚婚晚育應當予以鼓勵,實行計劃生育。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2021年最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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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除了年齡條件以外,根據《民法典》第1051條,還有兩張情況也禁止結婚,一是結婚的對象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表姐表妹、堂哥表哥。二是重婚的,重婚是指已經結過一次婚,還沒離婚的。此外,根據《民法典》第1053條,如果結婚登記時患有重大疾病,如艾滋病等,沒有告知對方的,受害方可以撤銷婚姻登記。結婚需要在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民政局辦理,需要攜帶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二寸的照片。如果之前離過婚的,還應當提交離婚證、加蓋_檔專用章的離婚登記檔案復印件、人民法院生效離婚判決書(一審判決書同時提供生效證明)或者調解書等材料。如果一方之前喪偶的,還應當提交之前的結婚證(或者加蓋_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和配偶死亡證明等材料。死亡證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書及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
2021新婚姻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結婚的年齡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但是這是一般規定,根據我國《憲法》、《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據本民族的風俗習慣對法律作出變通規定。
實踐中常見男20周歲、女18周歲,但僅適用于該地區的特定少數民族同胞。同時根據《基本法》以及臺灣地區的相關法律,香港為男18周歲、女16周歲;澳門為男女滿16周歲但未成年人結婚需經過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同意或法院的許可;臺灣為男女滿20周歲,但父母同意下,男18周歲、女16周歲。因此在我國少數地區18歲結婚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變通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一十六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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