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結婚證,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要原件加復印件,2寸免冠近期合照,一般是紅底,也可以去民政局拍。
一、登記結婚證要些什么材料
內地居民需要材料:
(一)那女雙方的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首頁復印件并在戶籍所在單位蓋章;
(二)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三)三張2寸紅底的兩人合照照片;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帶的材料:
(一)有效的身份證及通行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華僑應當初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護照;
(二)居住過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二、結婚登記流程有哪些
結婚登記流程有哪些?結婚登記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流程:
(一)申請結婚雙方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婚姻登記申請。該申請必須本人親自到場。
(二)審查結婚登記機關接到申請后應當審查,即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核與查證。因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三)登記結婚登記機關對于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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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結婚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結婚證需要提供的材料因地區、國家、法規而異,以下是常見的申請結婚證需要的材料:
1. 雙方身份證: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如果只有中國公民一方,那么需要該人的護照和簽證。
2. 未婚證明:未婚證明可以在公安部門或派出所、民政局等機構申請并開具,證明當事人未婚,作為結婚證的主要依據之一。
3. 離婚證或喪偶證明:如果當事人曾經結婚,需要提供離婚證或喪偶證明,如果是外籍人士還需要進行翻譯和公證。
【注意】:如果是夫妻復婚,復婚需要經過法院裁決或者公證機構證明。
4. 房產證或租房合同:在一些地區,申請結婚證需要提供房產證或租房合同。
5. 結婚登記表:通常由當地民政局頒發,包含了雙方的個人信息、婚姻狀態、父母信息等。
6. 證婚人證明:在民政局結婚注冊時,需要提交兩位證婚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 其他材料:各地可能還會有其他要求,如體檢證明,婚禮慶典計劃,婚紗等等。
總之,申請結婚證需要的具體材料因地區、國家法規而異,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當地民政局、使領館、大使館的要求為準。
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東西,詳細一點
法律主觀:
一、領結婚證要要準備什么證件
辦理結婚證需要手續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無配偶證明、照片。
(一)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二、婚姻關系的成立的法律特征
婚姻關系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
(二)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結婚行為的法律后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系。
三、結婚登記的意義
第一,保障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實行。國家通過結婚登記,國家通過結婚登記,可以對公民的婚姻的建立進行監督,有利于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防止包辦、買賣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發生,以國家的強制力確保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鞏固。
第二,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于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第三,及時防止和懲治違反婚姻法的行為。通過結婚登記,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直接對婚姻當事人開展法制教育,及時發現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并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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