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可以直接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經過審理后發(fā)現(xiàn)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并且沒有修復的可能的,會準予離婚。
原告首先應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法院會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由被告提交答辯狀,法院會在開庭前三日通知當事人和訴訟參加人。
女方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qū)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xù);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被告戶籍證明或戶口本,證明夫妻關系破裂的證據(jù),爭奪撫養(yǎng)權的證據(jù),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jù),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jù)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fā)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jù)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jù)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fā)《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fā)《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不準離婚的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的證據(jù),包括但不限于證明婚姻關系的證明、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jù)、子女情況的證明、夫妻一方過錯的證據(jù)、夫妻共同財產及夫妻債務的證據(jù)、家庭住房情況的證明、夫妻收入情況證明等證據(jù)。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jù)。因此,夫妻一方在起訴離婚時,針對相關訴訟主張?zhí)峁┫鄳淖C據(jù)材料證明案件事實。
同時在證據(jù)收集的過程中,要確保證據(jù)的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法性,保障他人的合法權利不至于,因為取證程序違法而受到侵害。
離婚起訴書范本
原告王××,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工作單位:×××××,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被告劉××,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工作單位:×××××,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案由:離婚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yǎng)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100000元,其中50000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相識,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fā)現(xiàn)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yè),經我多次苦心規(guī)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xiàn)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xù)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100000元。現(xiàn)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yǎng)兒子劉×,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100000元中的50000元歸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
××××年×月×日
事實和理由可以針對自己有利的部分提出和說明,女方提出離婚訴訟,在綜合事實合理由的基礎上,可以以對家庭付出較多而提出多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分析:離婚有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訴訟離婚流程:1、起訴階段;2、審理階段;3、判決階段。協(xié)議離婚流程:1、提交申請;2、受理離婚登記申請;3、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4、審核通過,頒發(fā)離婚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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