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怎么申請
離婚申請怎么申請,離婚是一個雙方的事,在夫妻二人都有離婚意愿的時候就可以登記離婚,在我國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以下分享離婚申請怎么申請
離婚申請怎么申請1協議離婚的程序
1、申請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于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于雙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么今后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登記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后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協議離婚的優點
(1)時間短。只要手續齊全,當事人一般當場就可以辦出書;而訴訟離婚所需的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幾個月。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國外,甚至在國外下落不明,離婚所需時間更長,可能最長要兩年左右的時間。
(2)費用低。不論家里有多少財產,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般辦理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續費就可以辦結,以市為例,北京市離婚登記僅收取9元錢的離婚證工本費。
(3)壓力小。因為協議離婚很快就可以辦結,不像訴訟離婚那樣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當事人避免了幾個月的訴訟過程帶來的思想壓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會少一些,因為離婚手續相對隱密,來自父母和周圍朋友的壓力也會小一些。
協議離婚的缺點
(1)由于的內容違法,將來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離婚當事人往往并不清楚法律的相關規定,所以難免在離婚協議書中出現不合法的內容。雖然在辦理協議離婚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會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但他們畢竟不是離婚專家更不可能精通法律。
(2)協議離婚的適用范圍較窄,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比如協議離婚只能在一方當事人的戶籍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必須對離婚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沒有分歧,以及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等。
(3)離婚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由于離婚協議是男女雙方私下達成的,沒有經過法院的確認。所以,離婚協議書不具有像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那樣非常確定的強制執行力。
(4)離婚協議中在處理實際細節問題時缺乏操作性,一些當事人認為既然是協議離婚就不需要花錢找律師解決了,許多問題在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造成發生問題時無章可循,協商無果,訴訟又很難解決的尷尬,變得離了婚后事情還是沒完沒了,心煩意亂,精神憔悴。
離婚申請怎么申請2一、如何申請離婚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機關簽名或按手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離婚手續登記的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手續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離婚申請怎么申請3單方面申請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協議離婚一般是雙方都有意愿時可以進行的。如果只有一方想要離婚,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系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也就是說,在只有一方有離婚意愿,而另一方又不愿意的時候,可以采取訴訟離婚的方式。當然,如果能盡力勸說另一方同意,并協議離婚是最好的選擇。如果是需要訴訟的情況下,就要準備好相關資料,并遵循訴訟的步驟完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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