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需要多久時間
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離婚,大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通過訴訟方式辦理離婚,大概需要兩個月到九個月的時間。
一、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往往在半小時內全部搞定。開始協議離婚的,要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之后才能申領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時,一方必然會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簡易程序審理,即在基層法院并由一位法官獨任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起訴到法院作出判決應當在三個月以內完成。
在判決半年后,原告可以選擇第二次訴訟,由于有第一次訴訟的經歷,法官處理第二次訴訟離婚的速度較快,一般在一個月內會審理終結。所需時間:第一次訴訟:60天。半年后第二次訴訟:30天。兩次訴訟合計9個月左右。
離婚起訴的流程:
1、立案
帶上上述全部證據材料,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2、繳納訴訟費
立案初步審查合格后,法院7日內通知是否受理。法院成功受理案件后,到法院繳納訴訟費。
3、訴前調解
當事人可以與法院溝通,同意進入訴前調解階段,訴前調解一般時間為一個月。期間由調解員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案件結束。如果調解不成,則轉入訴訟階段,分配一個正式的案號,同時分配具體的承辦法官。
4、領取傳票
法院確定開庭時間之后,會給雙方發開庭傳票。傳票送達的方式可能是通知到法院領取,或者采取郵寄方式。傳票上會注明開庭時間、開庭地點、開庭法官信息。到時候按時參加開庭即可。
5、開庭
調解貫穿離婚訴訟的始終。開庭前法官會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則開庭審理。
6、領取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法院組織庭后調解,調解成功,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雙方簽訂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法院當庭宣判或者擇日下達離婚判決書。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協議離婚
離婚訴訟時間流程
離婚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的事情,其中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很多,其中之一便是訴訟問題,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對于糾紛的解決乃至自身利益的維護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那么您知道離婚訴訟時間流程?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一、離婚訴訟時間流程離婚訴訟簡易程序三個月內,普通程序六個月內。一般很少用簡易程序的。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包括:起草起訴狀;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離婚訴訟的時間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一審不判離的話,原告可以在接到判決之后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但二審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審一般又要3個月的時間。也可以不上訴,而是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重新進入一審程序,時間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認為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離。那就只好再等6個月,進入第三次起訴。因此,現實中才會出現有的離婚案子一、兩個月就完成,有的卻拖了好幾年也離不下來。之所以出現這么大的反差,主要取決于雙方的感情狀況和對方的態度。三、在我國訴訟離婚多久能拿到離婚證?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起訴離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起訴離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因此一般情況下,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法院的判決書相當于離婚證。我國目前存在兩種不同方式的離婚。一種為協議離婚,選擇這種方式需要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然后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取得離婚證;另一種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取得調解書或判決書。兩者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如果是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就已經解除,可以帶著法院判決書到民政部門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訴訟離婚的流程主要有起訴階段、答辯階段、開庭審理階段,而時間則是法院審判的程序決定。
離婚起訴的流程和時間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
(3)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4)財產分割相關證據(房產證、存折、汽車、公司營業執照、股權比例證明和其他財產清單)。
2、起訴離婚具體步驟:
(1)調查收集證據;
(2)寫離婚起訴書;
(3)帶齊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
(5)庭前詢問或開庭,如果案件復雜,可能需要開幾次庭,如果需要的,還可以進行補充證據;
(6)案件審結宣判,拿調解書或判決書。
3、起訴離婚時間:
起訴離婚的法定時間為1至6個月,實踐中一般離婚案件的時間為1到3月。
綜上所述,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離婚走法院流程要多久
法院離婚起訴流程通常需要三個月,雙方無法協議離婚,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通常審理采取建議程序,但是根據我國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從起訴到法院作出判決一般需要三個月時間,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話,一審通常會不予批準,二審需要再等六個月,通常情況下二審調解無效法院會批準當事人的離婚請求。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于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起訴離婚流程需要多久
1、訴訟離婚的法律程序一般要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需要三個月。離婚起訴的流程如下:
(1)起訴,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2)準予立案,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
(5)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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