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證丟了怎么補辦《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申請書。二、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系。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件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三、結婚證丟了怎么離婚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結婚時間年歲太久,查找不到當時的登記資料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出具證明,這種情況,只能訴訟離婚。立案時可以提供單位、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的憑證是什么,就是結婚證,如果沒有在民政局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那么在法律層面上,就不是夫妻,但是如果結婚證丟了怎么辦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結婚證丟了怎么辦
結婚證是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的,由縣、市轄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粘貼男女雙方的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的專用鋼印。如果結婚證丟了,是可以補辦結婚證,下面我們來看一下結婚證丟了怎么補辦。
二、結婚證丟了怎么補辦
1、需要申請補辦手續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 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帶上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合影到初次領證處補辦,即可當天拿到新證。
登記結婚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當天可拿到新證。
2、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系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應提交以下證件:
2.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2.4、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2.5、近期二人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三張。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7日內,審查核實并出具《夫妻關系證明》,《夫妻關系證明》與《結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那么夫妻之間難免吵架,吵架時一時沖動要離婚,于是把結婚證撕了,等冷靜下來之后,又后悔了,那該怎么辦呢?
三、結婚證撕了補辦的條件
1、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身份證、戶口簿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維持該狀況的;
3、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因故未能親自到的可委托辦理,委托辦理應提交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和承辦機關、委托事由、目前的婚姻狀況、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同時受委托人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
說“婚姻就是愛情的墳墓”,大抵是沒有領悟到經營婚姻的技巧,在婚姻生活中遭遇了問題沒有很好的疏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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