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進行結婚登記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才允許登記結婚,《婚姻法》明確規定了結婚的最低年齡,沒有達到結婚年齡的不能結婚。如果結婚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讓情感小編介紹關于結婚法定年齡的內容。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沒有達到結婚年齡的不允許結婚。
一、我國結婚的法定年齡是多少
中國大陸結婚法定年齡,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規定,男方不得早于18歲,女方不得早于16歲。
二、結婚必須達到怎樣的年齡?
結婚的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婚齡。所謂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方女方可以結婚的最低的年齡。《婚姻法》關于法定婚姻的規定具有強制力,要求結婚的男方女方雙方必須遵守,結婚年齡測試這些是不怎么準確的,任何一方沒有達到法定婚齡的,不得結婚。未達到結婚法定年齡最低年齡結婚有什么影響 ?應該這樣做!
三、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有效嗎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方方的年齡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方方的年齡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未達法定婚齡而結婚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未達法定婚齡,通過欺騙或弄虛作假等手段辦理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二是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未達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未達法定婚齡而登記結婚的,適用無效婚姻的規定。未達法定婚齡未辦理登記結婚而以夫妻關系名義共同生活的,1994年2月1日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方女方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方女方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同居關系處理。
四、無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對當事人的法律后果
無效婚姻,從結婚時起就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始終就不是法律認可的夫妻關系,相互之間不享有夫妻的權利,不承擔夫妻義務。如,當事人沒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沒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不發生姻親關系。
對子女方的法律后果
合法婚姻關系以外的男方女方所生的子女方為非婚生子女方,結婚年齡測試。但是,無效婚姻男方女方所生的子女方不認為是非婚生子女方。婚姻被宣告無效,無效婚姻的當事人所生的子女方,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方的規定。同時,當事人必須妥善處理子女方的撫養和教育問題;當事人不能就子女方的撫養和教育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財產的處理
無效婚姻的當事人雖然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在同居期間會有各種收入,會形成共有財產,或負有一些共同債務。結婚年齡規定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情況除外。對于這些財產或債務,由當事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則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人民法院對財產分割時,不是將財產絕對平均地一分為二,而是要考慮到雙方對該無效婚姻的形成及存續等有無過失和錯誤。
所以,在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中,結婚法定年齡,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夠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與心態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可以享有結婚的權利。
現在很多人,由于輟學早,未婚先孕,民族風俗等一些特殊情況,早早地就在家里舉行了婚禮,兩個人就是結婚了,但是年齡卻還沒有到法定的年齡。未到結婚年齡結婚的法律后果1、婚姻關系無效首先,相信大家都知道,未到法定婚姻年齡就結婚是不可以領取結婚證的。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后,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登記后,雙方建立起婚姻關系,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條件時起算。2、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現實生活中,仍有人認為,欠缺年齡這一條件而提早結婚,除了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在法律上不是夫妻關系外,沒有其他什么在實質的影響,兩個人事實上已經過起了夫妻的生活,和真的結婚有什么區別呢。這之間的區別就在于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扶養、忠實等法定義務。同時,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也不享有夫妻之間的互相繼承遺產、在對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擔任監護等權利。總的來說,對于男女之間正常的同居關系,法律是一種既不鼓勵也不禁止的態度,當然其在法律上受保護程度也會不及夫妻關系。3、解除關系法院不予受理結婚后想要離婚的,可以協商后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但是我國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不過如果是因為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產生糾紛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糾紛,才屬于法院處理的事項。4、解除關系后財產和子女如何處理對于財產分割問題,我國《婚姻法》第12條做了原則性規定,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中也明確,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對于子女的撫養等問題,法律賦予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父母對所生的子女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成長所需費用,直到其獨立生活為止。以上就是未到結婚年齡結婚的法律后果的介紹。如果您現在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我們是不建議您結婚的,到了法定年齡結婚對自己對家庭都會有一定的好處。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您已經結婚,那么就可以參考以上資料,對照自己的情況進行分析。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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