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據有哪些
離婚需要準備的證據有:身份證據、婚姻關系證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證據、子女撫養證據、家庭財產證據、雙方經濟狀況證據、離婚損害賠償的證據等。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制度。
申請離婚分為哪兩種程序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過審查后受理立案,經過法庭審判,人民法院會依法作出調解或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起訴離婚需準備起訴狀、夫妻感情破裂證據、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財產清單、子女出生證明和戶口簿、其他相關證據材料。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案件情況而有所不同。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1.結婚證: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護照:需要提供雙方離婚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已經就離婚協議達成一致,則需要提供離婚協議書。 4.財產清單:如果雙方需要分割共同財產,則需要提供一份詳細的財產清單,包括房產、車輛、存款、投資等。 5.子女相關證件:如果雙方有共同子女,則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本等相關證件。 6.其他證據:如果雙方需要證明對方的過錯或違約行為,則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如短信、郵件、證人證言等。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離婚程序是需要在當地人民法院進行,具體的證件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法院的要求而略有不同,建議在起訴離婚前先咨詢當地的律師或法律顧問,以確保提供完整的材料并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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