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離婚起訴狀和副本;
2、身份證和結婚證
3、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
4、處理共同財產和債務的證據材料;
5、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爭取子女撫養權的證據材料六、主張經濟補償、離婚損害賠償或經濟幫助的材料.
起訴離婚的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煙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
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
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帶的材料:(一)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交給法院;(二)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離婚都需要什么證件和手續
起訴離婚都需要的證件和手續如下:
1、訴訟離婚需要如下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
2、起訴離婚都需要的手續: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3)人民法院依法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審理;
(4)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起訴離婚的流程:
1、咨詢律師:如果打算起訴離婚,首先需要咨詢一名專業的律師,了解離婚的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序,評估離婚的風險和后果;
2、準備材料:在起訴離婚前,需要準備相關的材料,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財產證明、子女撫養協議、證人證言等。這些材料可以作為證據,幫助證明離婚的事實和理由;
3、提交申請:根據當地法院的規定,可以通過書面或者電子方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離婚申請中需要包括雙方的基本情況、離婚的事實和原因、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要求;
4、審理程序: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會在當地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可能會要求雙方提供更多的證據和材料,并進行調解、聽證等程序。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法院會進行判決;
5、生效和執行:如果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判決書經過送達后生效。在判決生效后,需要根據法院的要求進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執行。
綜上所述,離婚的流程和程序可能會因地區和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可以在起訴離婚前,先咨詢一名專業的律師,了解具體的操作和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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