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辦理是否可以異地辦理
離婚手續辦理是否可以異地辦理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協議離婚,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2、如果是法院離婚。兩人都離開戶口,有一年以上的證明,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辦理離婚,其他情況不能在異地處理。
綜上所述,訴訟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協議離婚不能在異地辦理。因為協議離婚必須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協議離婚可以異地辦理嗎
法律分析:不能在異地辦理協議離婚。異地只能辦理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只能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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