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訴訟費用交納與計算,根據2007年頒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新標準,離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費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額度的財產需要分割,還要收取一定的額外費用。 1、受理費:依照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歸入非財產案件的范疇,受理費按照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其他費用:離婚訴訟的受理費是最基本的費用,如果你需要請律師代理訴訟的,還得準備一定的 律師代理費 。此外,財產保全費、財產評估費、法院執行申請費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夫妻中不管是哪一方依法向法院 提起離婚訴訟 的,作為原告一方在起訴的同時就需要按照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訴訟費,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是在50元-300元之間收取費用,但如果關系到財產分割問題,同時涉案財產總額又超過了20萬元的話,則超過的部分按照0.5%來交納費用。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三條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是怎么繳納的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征收標準和辦法也有所不同。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將案件分為財產案件、非財產案件、知識產權和勞動爭議案件,四種不同性質的案件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有所差別。(一)財產案件的受理費和交納標準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人民法院對財產權益爭議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費。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有關規定,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和再審案件中,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對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是以訴訟標的額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別計算,然后將各段的數額相加即為案件的受理費的總額。具體交納標準如下: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后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二)非財產案件的受理費非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是指人民法院對只涉及人身關系或人身非財產關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費。非財產案件的受理費,通常是按件交納的。在非財產案件中涉及財產爭議的,按不同的情況分別收取。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與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費和交納標準1.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2.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上述案件,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對上述案件的收費有幅度規定的,在具體的實施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標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網進行法律咨詢,網專業的律師團隊會及時為你解答疑惑,讓你能夠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對于離婚訴訟的進行就是需要相應的當事人去法院提起申請并且是要繳納一定的訴訟費用的,這個訴訟費用就是根據相應的離婚的財產數量來確定的。一、涉及財產的離婚案件訴訟費怎么收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費,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被告人告了原告是否需要交訴訟費在民事訴訟中被訴人要反訴原告時需要繳納訴訟費。一般由該庭辦案人員與反訴人一并到立案庭立案并按訴訟費的相關規定繳納反訴費。相關法律知識《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三、訴訟費包括律師費嗎訴訟費不包括律師費,部分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可向對方主張律師費。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6條的規定,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顯然,訴訟費不包括律師費。同時,訴訟費是法院收取的,而律師費是律師(事務所)收取的,所以訴訟費也不可能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但律師費一般是由委托方承擔,除非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在我國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的訴訟費用的收取標準是每個案件的收費是50元到300元之間,具體金額的多少,根據當地的標準不一樣。
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