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在雙方簽訂并得到法律認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產生法律效力之后,該協議書不得隨意更改,并且必須執行。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在協議離婚中必須要做出的法律文書,當然具體該如何確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完全可以自行協商確定,但卻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否則的話該協議就是無效的。那么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是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的條件之一。未達成離婚協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部門對于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況下,要使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應具備的條件有: 1、 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3、 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 4、 離婚協議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二、簽訂離婚協議書后能反悔嗎1、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沒有起訴立案前能否反悔 我們日常生活中,一方為了能夠盡快離婚,往往會在會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債務承擔方面作出一定的讓步。但是,離婚協議只有在婚姻登記機關作了離婚登記或是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依協議進行調解離婚,才能生效,也就是說,沒有到婚姻機關登記離婚和到法院起訴時,離婚協議是對雙方沒有約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進行調解離婚,對原有的離婚協議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也就是說,只要沒有登記離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義務的對離婚協議反悔。2、在協議離婚之后能否反悔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那我們如何理解這個司法解釋呢?首先,離婚協議是民事合同,一旦訂立,合同約定的雙方應該遵守,但是,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反悔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其次,如果經過法院審理發現在訂立離婚協議時,并未發現欺詐、脅迫等情形,法院會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相反,如果法院在審理后,發現確實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那么,離婚協議就可以變更或者是撤銷。 同時,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男女雙方對離婚協議反悔,應當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也就是我們向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者是法院裁判離婚之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請求。 關于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的問題,我就為大家解答到這里。實踐中判定一份離婚協議的效力,要看其是否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如果有則就是無效的的,反之在辦理了備案之后就會生效。
民法典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分割有效嗎
法律分析:有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的,不存在欺詐、侵害一方利益的情形時,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離婚協議房產有效嗎
離婚協議房產有效。
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的情況具體如下: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起草離婚協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約定、探視權約定;
3、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確認與明確分割;
4、對于是否存在夫妻共同債務及清償的約定;
5、另外,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社會公共利益。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準備相關證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每人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本人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申請。民政局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如果有一本結婚證丟失,丟失結婚證的一方應當作出書面遺失聲明。到檔案室調取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加蓋檔案專用章,再進行辦理。初審之后,工作人員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雙方回家等待;
4、夫妻雙方拿到回執單后,需要回家等待30日冷靜期;
5、30日冷靜期后,雙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綜上所述,離婚房產協議書是有效的。因為,我國婚姻的法律明確規定了,夫妻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對財產進行分割,即協議分割。在協議分割財產的情況下,只要不存在惡意損害債權人的行為,那么夫妻之間想怎么分割財產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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