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通常會從家庭穩定、社會和諧等原則考慮,所以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會比較謹慎。我國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之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說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由此可見,如果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系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輕易判決離婚。
另外,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起訴離婚大約多長時間
離婚訴訟時間需要經歷六個月時間。適用普通程序的離婚案件,立案到起訴到判決的時間一般為六個月時間,如果存在特殊情況,經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從立案到起訴到審結一般是三個月時間。
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位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起訴離婚協議離婚的區別如下:
(1)辦理機關不同。協議離婚辦理機關為婚姻登記部門;訴訟離婚辦理機關為法院;
(2)申請主體不同。協議離婚的申請主體是夫妻雙方;訴訟離婚的申請主體為夫妻一方;
(3)時間不同。訴訟離婚的期限為簡易程序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協議離婚的期限為雙方經歷30天的離婚冷靜期后的30天內。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離婚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期限為六個月。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1、在訴前調解階段解決的,時間為一個月左右;
2、在第一次起訴離婚階段解決的,時間為七個月左右(包括了訴前調解的時間);
3、在第二次起訴離婚階段解決的,時間為一年至一年零三個月左右(包括了訴前調解、第一次起訴、等待期六個月的時間);
4、在第三次起訴離婚階段才解決的,時間為一年半至兩年左右。
相關法律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去哪起訴離婚
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期限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5、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
相關推薦: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