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流程有哪些
在我們生活當中房產的繼承也是常常會遇到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有很多老人在過世以后房產就留給了自己的孩子,那么孩子這個時候就需要辦理繼承房產過戶了,但是對于房產繼承流程不太了解。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房產繼承流程有哪些?
房產繼承流程有哪些
1、需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需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需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需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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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辦理程序
一、房屋遺產繼承程序是: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攜帶相關資料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繼承房產遺產的辦理流程如下:
1、到公證處開具公證書,需要帶上死者的死亡證明以及法定繼承人證明。
2、法定繼承人再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證明,若繼承人都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3、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領取房產證。
三、房屋遺產繼承手續辦理是:
1、在房屋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2、攜帶繼承公證書原件過戶申請書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過戶申請;
3、繳納過戶相關費用,經當地房管部門審查合格后領取房屋產權證書。
四、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流程: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里,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房屋公證費用是由于房價決定的,并且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少于20萬元:收取總房價的2%;20萬元至50萬元:總房價的1.5%;50萬元至100萬元:總房價的1%;100萬元以上:總房價0.5%。
4、房產過戶登記 繼承人在辦理了上面的這些手續之后,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等。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戶登記的時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領取并填寫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房屋產權證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同時需要提交復印件;相關完稅;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其他相關文件。
5、領取證書 如果相關部門將資料審核完畢并通過后,新的房產證書就會出來,按時領取就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起訴繼承房產需要什么手續
起訴繼承房產需要的手續如下:
1、申請起訴的民事起訴狀;
2、案件的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及其他主管部門核準的證明,單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應當寫明法定代表人的職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5、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近親屬的提交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自然人的提交基層組織出具的推薦信;
6、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7、委托法律工作者參加訴訟的,提交法律事務所接受委托的證明、函件和法律工作者執業證復印件,且法律工作者不得超出執業范圍執業。
繼承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如下:
1、能夠作為繼承人的必須是于繼承開始時間生存的人,繼承開始時已經死亡的人,其法律人格已經消滅,不再存有繼承能力,當然不能成為繼承人;
2、能夠作為繼承人的只能是與被繼承人有婚姻關系、血緣關系以及相互扶養關系的人,與被繼承人沒有這些關系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繼承人的遺贈,也只是受遺贈人,而不能被稱為繼承人;
3、胎兒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因尚在母腹中,還不是完全意義上的人,因此此時還不能將其認作被繼承人的繼承人,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4、繼承人須未喪失繼承權,如果有因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等行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喪失繼承權的,也不能成為繼承人。
綜上所述,遺產繼承問題產生糾紛申請起訴的需要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和身份證明,法院會根據提交的材料對案件進行審理,做出合理的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條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產、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房產繼承訴訟需要哪些手續及其材料
法律主觀:
房產繼承訴訟所需手續如下:
1、當事人前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據材料;
2、按期參加庭審;
房產繼承訴訟所需材料如下:
1、繼承人本人的身份證件、親屬關系證明;
2、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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