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立案標準有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遺棄罪也算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犯罪,主要是由于其犯罪主體往往是負有贍養、撫養或扶養義務的人。
一、遺棄罪的犯罪構成有:
1、犯罪主體要件。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2、犯罪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3、犯罪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4、犯罪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二、遺棄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有:
1、客體要件不同。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故意傷害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遺棄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具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的行為;而故意傷害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這種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體,如打傷、刺傷、燒傷等。
3、主體要件不同。遺棄罪的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人負有法律上扶養義務而且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人;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故意的內容不同。遺棄罪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應當履行扶養義務,也有實際履行扶養義務能力而拒絕扶養;而故意傷害罪的故意,則是行為人具有損害他人身體的故意。
綜上所述,遺棄罪立案標準有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遺棄罪也算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犯罪,主要是由于其犯罪主體往往是負有贍養、撫養或扶養義務的人。遺棄罪的犯罪構成有犯罪主體要件,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犯罪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犯罪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犯罪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相關規定,遺棄罪立案條件一般有:對于年邁的老人、年幼的孩子或者患病或者其他無法進行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的義務卻拒絕不扶養的,且情節比較惡劣的,也就出現以上所描述的情況之一的即可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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