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繼承人順序怎么分配
在中國,關于遺產分配的法律規定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具體如下: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他們對遺產有同等的繼承權,即按平均原則進行分配。
第二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么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成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第三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第一和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或者他們都放棄繼承權,那么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成為第三順序的繼承人。
第一順位繼承權人都有哪些人
第一順位繼承權人包括以下主體: 1、配偶,合法婚姻關系中配偶雙方互為 第一順序繼承人 。所以,同居關系的雙方、婚姻 被宣告無效 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 2、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3、子女,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4、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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