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一般都是見面溝通的,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總部坐落于首部北京核心區天安門附近,毗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是中央電視臺《律師來了》欄目金牌合作伙伴,并常年參與中央電視臺《法律講堂》《今日說法》《法律的道理》,北京衛視《法治進行時》《第三調解室》等欄目。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深知“法律乃知識與經驗之結合”的深刻道理,律所成員既有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頂尖高校的飽學之士,更有長期奮戰在法律實務一線,功底深厚、身經百戰的“ 律界老將”。
“唯思將來也,故生希望心”,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在團隊管理上以“時刻保持強烈的進取精神和憂患意識”為原則,面向未來,傾聽不同意見,不斷完善自我。
冠領強化政治品格的訓練與道德品質的修養,廉潔自律,持續學習,保持“進取、日新、破格”。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堅持“以勝訴求共贏——法庭上爭勝訴,法庭下謀共贏”的辦案理念,以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的優勢,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成功辦理了大量行政糾紛、公司法律糾紛、房產糾紛、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刑事糾紛等案件,贏得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老百姓的廣泛好評和持久信任。
冠領環境
訴訟法規定標的金額1萬以下的,訴訟費用50元;標的金額1萬以上1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5%減去200元計算;標的金額10萬以上2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加上300元計算;標的金額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5%加上1300元計算;標的金額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加上3800元計算;標的金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9%加上4800元計算;標的金額2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8%加上6800元計算等。,(一)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二)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三)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四)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繼承糾紛可分成兩類:,一類是非侵權糾紛,如繼承人僅對遺囑的效力、遺產的范圍和數額、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等問題認識不一而產生的糾紛。,另一類是侵權糾紛,即因發生侵害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如:非法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資格的行為;隱匿、侵吞或爭搶遺產的行為;非法處分未分割的遺產的行為;非法扣減繼承人應繼遺產份額和遺贈財產的數額的行為;法定代理人損害被代理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遺產分割時,未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的行為;非法剝奪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遺產的權利,或者非法扣減其應得的遺產份額的行為。這些繼承糾紛均可依法進行處理。妥善處理遺產繼承,避免或減少遺產糾紛,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互助和社會安定,有利于調動積極因素,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繼承糾紛包括:法定繼承糾紛(轉繼承糾紛、代位繼承糾紛)、遺囑繼承糾紛、繼承權確認糾紛、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遺贈糾紛、遺贈扶養協議糾紛。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 訴訟 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 離婚 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 財產分割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 賠償金 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 知識產權 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 勞動爭議 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 商標 、 專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 管轄權異議 ,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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