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悔婚女方不退彩禮的情況屬民事糾紛,可以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未辦理結婚登記,那么女方應當返還彩禮。如果已經登記,那么彩禮一般不退還,除非離婚時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或婚前給了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才會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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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即使是男方悔婚,但是因為雙方屬于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形,因此女方是需要返還彩禮的,如果女方不返還,男方可以向法院主張返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若彩禮被法院判決需要退還而不退的,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但不算犯法。
彩禮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
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會判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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