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供的材料,具體如下:
1、申請人為境內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2、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3、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4、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的,也可提供;
5、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綜上所述,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到公證處立遺囑需要帶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1、立遺囑人提出申請。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申請遺囑公證要填寫公證申請表請表的內容包括: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
(2)請求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地址;
(4)申請的時間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此外,立遺囑人應提交身份證明、遺囑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2、公證處受理。公證人員需要審查立遺囑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對所要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等內容。公證人員認為立遺囑人的申請符合規定、決定受理申請的,發給受理通知單,并按規定標準收取公證費。立遺囑人如交納公證費有困難的,可提出書面減免申請。
3、遺囑的審查。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公證員辦理遺囑公證應當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況下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至少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應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立遺囑人在公證員面前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表述遺囑內容,公證人制作出書面材料,經立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在場的公證員和立遺囑人簽名,并注明設立遺囑的年、月、日。
4、批準出證。公證人員經審查,認為可以出具公證書的,公證員草擬公證書后,連同卷宗報批;任何人不得審批自己承辦的公證事項。審批合格后,公證處按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公證書,并不得涂改、挖補,必須修改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公證書應制作公證書正本和若干副本發給立遺囑人。
5、公證書生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遺囑公證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6、領取公證書。遺囑公證書由立遺囑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如果由公證處發送的,立遺囑人應在公證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的編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房產遺囑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日常生活中,許多人為了讓自己立下的遺囑能夠有一個更好的保障,就會選擇遺囑公證了。但是,遺囑公證并沒有那么簡單,只有準備好了所需的材料才可以辦理。那么,房產遺囑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立遺囑該注意什么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探索答案吧!
一、房產遺囑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購房協議。
2、權利證明。比如房產證等可以證明遺囑人擁有權的各種材料。
3、單位的人事部門給遺囑人的親屬證明。
4、精神診斷證明。七十歲以上的老人開精神診斷證明需要去縣級以上的醫院開具,證明立遺囑的人確實有民事行為能力。
二、立遺囑該注意什么?
1、遺囑的內容應該合法而詳細
在設立遺囑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遺囑中的內容必須全部都是自己的財產。如果遺囑的內容中涉及到了別人的財產就是無效的。一般情況下,立遺囑的主要目的都是為了給在世的親人留下一些保障,但是無論如何,遺囑中的內容都要足夠詳細,以免繼承人之間產生不必要的矛盾。
2、訂立遺囑應該考慮周全不可盲目沖動
許多人在設立遺囑的時候,因為和自己的子女產生了一些沖突,所以為了報復子女,就會故意在遺囑中不寫子女的名字,但事后又后悔了,想要更改遺囑。其實這樣做不僅會傷害自己和子女的感情,而且也會消耗你的精力和時間哦。
編輯總結:上文給大家介紹了房產遺囑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以及立遺囑該注意什么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給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幫助。如需探索更多精彩內容,就可以繼續鎖定我們的網站哦!
老人立遺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件、遺囑設計內容的產權證明等等。遺囑公證指的是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并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于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辦理遺囑公證由立囑人持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到戶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邀請公證員到立囑人住地辦理。申辦遺囑公證時,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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