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是怎樣的
一、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是怎樣的 1、征收決定由誰作出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1)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2)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3)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后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 2、征收標準是什么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 法規 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各地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 21個省份在新修訂的人口與計生條例中均明確規定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 而 北京 、天津、江西、青海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辦法由省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上海 和甘肅要求社會撫養費征繳遵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云南規定,按照《云南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規定》對超生夫妻雙方分別征收社會撫養費。 以下為廣東、福建、浙江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1、廣東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1)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2)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收入高于當地上年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3)未辦理 結婚登記 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 結婚 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條第(1)項或者第(2)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1)項或者第(2)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4)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第(1)項或者第(2)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福建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按當事人違法行為被查出的上一年縣(市、區)城鎮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時已達到法定婚齡,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個月內補辦結婚登記的,免予征收; (2)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從重征收; (3)婚外生育一個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的,從重征收。 (4)個人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城鎮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個人年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前款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多生育的子女為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會撫養費時按一個子女數計算。 3、浙江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經批準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滿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胎,滿六個月后仍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零點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5)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征收; (7)民政部門、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 收養 子女不符合《 民法典 》規定的,應當責令當事人在五個月內改正;當事人未在五個月內改正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征收。 (8)個人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還應當按照其超過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 國家相關法律對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做出了規定,但在具體的數額上面卻沒有進行統一規定,這主要是因為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各地區需要結合實際情況規定當地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才行。
非婚生子女社會撫養費一般多少錢
一、非婚生子女社會撫養費一般多少錢
(一)婚外生子的雙方,都要繳納社會撫養費。雙方將分別被處以最低的社會撫養費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高社會撫養費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二)未婚生子雙方各繳社會撫養費三千盡管未婚生子發生在少數年輕人中,但也屬于違法生育,同樣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規定,未婚生子的男女雙方,每人繳納社會撫養費三千,而不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三)超生一個社會撫養費翻倍征收根據超生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城鎮居民按照所在區縣(自治縣)城鎮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繳納(實際收入超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實際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
(四)社會撫養費繳納拒不繳納可強制執行繳納社會撫養費有困難的,可申請分期付款。
【法律依據】:
《計劃生育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生育以及已滿間隔生育時間但未經批準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收養子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應當責令當事人在五個月內改正;當事人未在五個月內改正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征收。
個人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還應當按照其超過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
非婚生子女能夠獲得撫養費。
《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該條所說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稱“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沒有過錯,因此,享有以下權利:
(l)要求生父母對其撫養教育的權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未成年的、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和教育費的權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權。在非婚生子女無認知能力時,由其生父生母協商確定。在其有認知能力時,自己可以做出選擇。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護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權益維護普通孩子是一樣的,只要自己不是超生,那么就不會進行社會撫養費的收取,但是在實際的運用中,自己一定要按照有關的規定來進行,從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對于非婚生子女來說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二、社會撫養費繳納標準是應該如何的
對夫妻雙方分別以所在地的縣(市、區)城鎮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本人實際收入超過基數的,還應當加收超過數額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超生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乘以超生子女數計征社會撫養費。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個子女或者違反《條例》規定不夠間隔年限生育的,對當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規避法律法規非法收養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進行處理。
三、應繳納社會撫養費需要怎么計算的?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超出國家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需要被收費。這是一筆數額不小的罰款,通常與各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掛鉤,各地標準并不一樣。以江蘇省為例,在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且未曾生育的情況下,非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孩子出生上一年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實際收入超出人均收入,對其超出部分還會征收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上面就是應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解答
四、我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北京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程序與手續有哪些
(一)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
第一個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但生育時已達到法定婚齡,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個月內補辦結婚登記的,不予征收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
第二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以下簡稱計征基數)的5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高于計征基數1倍以上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會撫養費。每再多生育1個子女的,依次遞增5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三)符合本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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