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能和父母斷絕關系嗎
子女能和父母斷絕關系嗎,不是每個人的家庭都是能夠相處很融洽的,在生活中有很多子女和父母關系到了冰點的時候就會想要斷絕關系,下面來了解子女能和父母斷絕關系嗎?
子女能和父母斷絕關系嗎1法律不允許。從法律角度上,親子關系不能自認而解除。
擴展資料
第一、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最近的直系血親,是自然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的,因死亡而消滅。
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由于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因血親聯系而存在的,因此,除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終止外,不能人為的解除。
即使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更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但這種行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是法律規定有一種除外情況,即子女在未成年階段依法被他人收養。我國《收養法》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目前我國《民法》和《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繼絕父子關系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第三、不能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是由法律規定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決定的。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是法定的義務;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
即使親生父母和子女“斷絕父子關系”,如果該子女是未成年子女或是婚姻法中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不能被免除的。同樣,成年子女以與親生父母“斷絕關系”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也是沒有根據的,贍養父母作為子女的法定義務不能因為所謂的“斷絕關系"而被免除。
綜上所述,親生父母和子女“斷絕父子關系"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因為“斷絕關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或是子女不承擔贍養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或贍養費。同時若子女不孝,父母不希望遺產由其繼承,也可通過遺囑的方式進行處理。
相對地,若父母未盡到撫養的義務,遺棄子女,依據公平正義的法律原則,也可以減輕甚至免除子女的贍養之責。
子女能和父母斷絕關系嗎2如何申請斷絕親子關系
申請斷絕親子關系的,可以分為斷絕養父母與子女的收養關系、以及斷絕親生父母和子女的關系這兩種情況。養父母與子女的收養關系,一般可以通過協商、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法處理。但是親生父母和子女的關系,無法斷絕。
具體流程是:
1、斷絕養父母關系:斷絕養父母關系的,可以通過協商,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訴的辦法解除。書面解除收養關系后,還要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手續。養父母與子女的收養關系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2、斷絕親生父母關系:斷絕親生父母和子女關系的,不管出于何種考慮,都沒有辦法在法律上斷絕父母子女的關系。因為父母子女關系受到法律保護,目前我國的法律并不承認斷絕父母子女關系。唯一可以斷絕父母子女關系的辦法,就是被別人通過法律途徑合法收養。
親生父女關系可以斷絕嗎?
答案當然是可以的,斷絕了父女關系之后親生子女長大后不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也沒有遺產的繼承權利。當然斷絕關系也是有前提的。
斷絕父女關系需要什么條件?
斷絕父女關系法律上承認的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在孩子不滿足14周歲的時候在沒有撫養能力的時候可以選擇講孩子送養,這樣就直接斷絕了父女關系哦,這是法律上認可的斷絕關系情況。
子女能和父母斷絕關系嗎3如何解除親子關系?
假如你們是養父母的關系:可以通過協商或到法院起訴的辦法解除
可以書面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后,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手續。
如果是想法律上徹底解決養父母關系是可以成立的。
養父母與子女的收養關系在法律上時支持的。
但如果是親生父母除非你還未滿14周歲、可以被他人合法收養并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后,才可以從法律上徹底解除與父母的關系。
否則是沒有辦法解除的。
在中國不管你是出于什么考慮,總之沒有可以從法律上斷絕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唯一能斷絕父母子女關系的辦法,就是被他人合法收養。
父母子女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斷絕父母女子關系
但是如果真的不能一起生活了,大家都是成年人,為了不經最后的恩情變為怨恨,也可以將財產進行公證,之后自己過自己的生活,互不打擾。
注意事項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親子關系可以申請脫離嗎
父母與子女的親子關系,是不能脫離的,即使寫了脫離聲明,辦理了公證,也是無效的。
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系形成的。繼父母子女關系和養父母子女關系都是通過實施一定的行為而形成的一種法律擬制身份關系,因而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親生父母子女關系并非通過法律擬制產生,因此不能通過當事人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解除。親子之間簽訂的解除親子關系的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簽訂了類似協議,該盡的撫養義務或贍養義務還是要盡的。
我國法律、法規都沒有對父母子女斷絕關系的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關系有兩類: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
即使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更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對于沒有血親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因此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依法不受保護。
擴展資料:
父母子女關系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父母和子女關系無法解除,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所以想簽訂協議之類的,只能通過私下的協議進行,不具備法律責任。
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除非因子女與養父母依法成立收養關系而消除外,其他方式都不能解除。即使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了養子女和生父母的權利義務,但二者之間的血緣關系也是永遠不能消除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父母子女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父母與子女,本就是一場漸行漸遠的緣分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4歲女孩9年走遍32省 曾為旅行和父母斷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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