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男女雙方協商一致或男方有特殊情況時可以不用支付撫養費。1、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由女方取得撫養權,且對男方無需支付撫養費達成一致。2、沒有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男方)有特殊情況,如喪失勞動能力、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導致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無力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條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法律分析: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同意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否則的話,就是必須要給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一條 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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