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離婚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在日常生活中,離婚率越來越高了,很多人在離婚后都要面對孩子撫養權的問題,有很多媽媽都想要跟南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下面我分享離婚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一起來看下吧。
離婚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1
女方如何爭奪孩子撫養權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要爭的孩子撫養權,首先要對雙方是否能力撫養進行取證,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對于孩子來說,健康的的成長才是最重要的,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排除以上幾個因素外,不管是哪方有優勢取得孩子撫養權,最重要還要咨詢孩子的意見,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
離婚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2懷二胎還能離婚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申請的,但女方可以提出離婚申請。離婚時婚前財產由個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分,孩子的歸屬達不成一致由法院本著有利于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
二胎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首先法院會關注的是第一胎寶寶現處于什么年齡層以及夫妻雙方的經濟收入水平等一些重要因素來判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一、考慮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如學歷、征信度、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二、考慮父母是否存在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合理訴求;
三、在父母雙方的各種條件都基本相同的時候,一般是由經濟基礎和收入水平較好的一方撫養;
四、10周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無論隨父還是隨母,都應該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離婚時如何確定子女撫養權問題: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
即使現在不是由母親哺乳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除非母親有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因素: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與其共同生活會影響生命健康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因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可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誰撫養。
首先父母雙方可以協商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法律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
(1)子女隨其生活時間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并且子女明顯有依賴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積極幫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問題。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多年,且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該考慮子女的意愿。
夫妻離婚的時候考慮最多的是 子女撫養權問題。根據最新 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孩子一般判給誰呢?如何爭取子女的撫養權呢?
2017離婚子女撫養權如何爭取?
1、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2、男方爭取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法院如何裁判子女撫養權?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孩子的年齡。 根據《 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從孩子的性別。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于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從雙方的經濟條件。 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 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2017年 婚姻法規定,哺乳期的子女一般歸女方撫養,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子女會判給父親。法院在審理子女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和孩子的情況,最終確定 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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