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 離婚 后雙方都要想孩子該怎么辦呢?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決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進行判決的,法律了也規定了幾種可以判決歸誰 撫養 的情形: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對兩周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三)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如果想要孩子的 撫養權 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爭取孩子的 證據 。 離婚后都不想要孩子怎么辦? 哪一方可以提供孩子的教育環境、生活環境比較好的,就可以判給哪一方。當然,你也可以自動放棄撫養權,并表示會支付對方 撫養費 。如果對方同意,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孩子有對方撫養,你支付撫養費就可以了。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只能由法院依對小孩成長發育有利的原則確定小孩歸誰撫養。 在我們的實踐做法當中,約定,輪流撫養孩子確實是存在的,并且法律對此也沒有進行明確禁止,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自主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是可以輪流撫養孩子的,但是必須要遵循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發展的原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離婚后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其當事人雙方是可以協商的,協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
第五十五條 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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