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兒一女一般誰判給女方
一兒一女一般誰判給女方,現在很多人都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離婚了,離婚最遭罪的是孩子,所以別輕易的放棄一段感情或者婚姻,尤其是如果你還有孩子的情況,下面看看一兒一女一般誰判給女方。
一兒一女一般誰判給女方1其實在鬧到法庭上之前,夫妻雙方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自行決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畢竟夫妻一場,還是為對方保留最后一絲情面,為著孩子更好的發展,好好協商一兒一女的撫養問題。如果協商不成,撕破臉皮,這時候就要看法院如何判決了。
一般的情況下,這一兒一女會被分別判給男女雙方。一是為了公平起見,男女雙方不再糾紛,而是不給一方造成過大的經濟壓力。但是這只是一般的情況,如果這夫妻中有一方存在比較特殊的情況,法院認為該人并不適合撫養孩子的,那么這個人一個孩子都不會得到。這種情況一般來說都是對孩子有害的,不利于孩子成長的,比如說長期存在家庭暴力,有嚴重的暴力傾向,有遺棄虐待小孩的傾向?;蛘呤窃摲介L期吸毒、濫賭等生活作風十分不良的。
另外,法院在判決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時,還會充分考慮孩子自身的意見。孩子到底想和誰生活在一起。畢竟是孩子自己選擇的一方,孩子的排斥心理不會太嚴重,更加利于孩子的成長。
不論怎么樣,法院判決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最大化,身為父母的也應該多為孩子著想,不能夠太自私。
哺乳期女方起訴離婚孩子歸誰
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綜上,哺乳期的孩子撫養權一般是歸于母親,但母親存在法律規定的不能與母親生活的,撫養權由父親承擔。
一兒一女一般誰判給女方2一、離婚孩子一般判給誰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解決。大致歸納如下: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
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對孩子撫養權歸屬是沒有影響的。從司法實踐來看,孩子的年齡以及目前跟隨哪方共同生活,對撫養權的歸屬具有較大的影響。
具體來說:
1、兩周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歸母親的;
2、兩周歲到八周歲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主要參考平時誰照顧孩子更多,目前隨哪方共同生活,其次看雙方的經濟條件,最后看雙方學歷、戶口等其他因素綜合做出判斷;
3、八周歲以上的孩子撫養權歸屬主要看孩子的意見,孩子表明愿意跟誰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會將撫養權判給誰。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區,對于六周歲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歸屬時,也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一兒一女一般誰判給女方3孩子撫養權問題:
1、子女不足2周歲;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孩子已滿10周歲;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3、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時,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男方和女方離婚時爭取孩子撫養權,法律有如下規定:
一、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
1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扶養義務的。
3 、男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5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幾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6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雙方均無時間照看孩子,離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照看的,該方父母的意見與身體狀況,文化程度對爭取撫養權也起著重要作用。
二、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
一般而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會判決給女方撫養。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款規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訴訟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也就是說,離婚怎么判孩子,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對兩周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三)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爭奪撫養權該怎么收集證據
現實中,分開的父母往往會就子女的撫養權問題爭論不休、僵持不下。此時,雙方都想要子女撫養權的話,則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決。而對于父母來講,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比對方擁有更好的撫養條件是很重要的,到底這個撫養權證據怎么收集?多數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此時,最好是聘請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師為好,因為婚姻律師一般不考慮您是出于何種原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而只考慮如何達到委托人的目的。這里就爭取子女撫養權取證問題提請您注意以下幾點: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一般差距不大,但這并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孩子特別對于學齡前兒童,不是夫妻一方帶,而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