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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爭奪孩子撫養權(起訴爭奪撫養權流程)

首頁 > 婚姻繼承2024-09-07 17:39:46

離婚后怎么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證明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證據。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證明有能力撫養子女的證據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
一個家庭的破碎,受傷害最大的,莫過于這個家庭中的子女。離婚家庭子女撫養問題的關鍵,在于怎樣保護子女的健康成長權,在處理這一問題上,應該說婚姻法充分的體現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一、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協議處理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子女不足兩周歲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周歲的子女,那么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后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愿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子女在兩周歲以上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周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子女隨父母中其中一方時間較長,對這一方較有感情,則孩子應隨這一方生活;子女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或與之感情較深,也可以作為決定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調節或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這個因素,如果子女與祖父母關系較密切,那么一般判決隨父方生活,相反,則隨母方生活。當然這是在雙方其他條件均等的情況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竊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那么子女自然不適于與之一起生活。
另外還要考慮父母雙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已經喪失生育能力,那么在這方撫養孩子無不利因素時,應優先考慮這一方;再如,一方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則應優先考慮前者。
子女在十周歲以上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對于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依據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權要求子女隨您生活,那么無論您是在協議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時,都請針對實際情況與您的律師協商,以最大限度的爭取您在子女撫養問題上的合法權利。
二、子女撫養關系的變更撫養關系可以變更子女的成長是一個長期的動態過程,離婚時協商或判決所依據的雙方實際情況,可能會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產生很大的變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證子女的健康成長考慮,允許離婚夫婦以協議或訴訟方式變更與子女的撫養關系。
離婚后,非撫養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非撫養方應另行起訴。
可以變更撫養關系的情況出現如下情況的,可以提起變更撫養關系之訴:
(1)原撫養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原撫養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證明有能力撫養子女的證據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這些證據都有利于法庭判決認為你能給孩子更好的居住環境和成長環境;
證明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證據。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最好做到如下幾點: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點,不得傷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變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滿十周歲,要尊重孩子的意見,且不可盲目的爭取撫養權而傷害到孩子感情。畢竟,離婚后孩子還是雙方的孩子,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視權;畢竟孩子十八周歲后,孩子可以自愿選擇跟隨哪一方。一轉眼,孩子就會長大,再提孩子的撫養權也就沒有多大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條件:
1、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
現在撫養小孩的成本越來越高,小孩的各項支出,例如教育費、保險費、醫療費等零零種種。每位家長都擔心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都盡自己所能給孩子創造好的條件,這是人之常情,法官在判決撫養權時往往首先考慮雙方經濟條件。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
孟母三遷的故事,告訴我們給孩子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的重要。而在現實生活中,治安較好的小區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安靜的小區能保障孩子的休息。反之,流離失所的生活則無法保障孩子的安全與休息。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
現在很多剛做父母的人都是上班族,孩子就只能夠交給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如果當事人能夠證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時間、受教育程度、身體狀況等方面優于對方,也是占優勢的。
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法官一般會延續孩子的生活習慣,以免讓孩子過多的體會父母離婚前后的差別。因為父母離異對孩子而言已經是一個不小的創傷,若再改變生活環境,則可能讓孩子一時無法適應。
5、依法律規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為保障兒童的基本合法權益,法律規定了兩周歲以下的兒童,即在哺乳期兒童,一般由母親撫養。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子女,沒有明確規定撫養權的歸屬,但“一切以有利于子女成長”為原則。十周歲以上的子女,法官會考慮他們的意見。
6、證明對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因素。
如果對方已經有戀人并且很可能結婚,或者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官一般不會判決對方撫養孩子。除此之外,同母異父、同父異母、繼父繼母等因素也可能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7、撫養權不是一成不變的。
離婚時,法官會根據當事人雙方情況判決子女撫養權,但若當時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可以隨時請求法院改變撫養權。經過審核,如果發現有撫養權乙方無能力繼續撫養子女、危害子女等狀況出現,或者對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的情形出現,法院也會變更撫養權。
8、爭取獲得孩子的心。
尤其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法官會認真聽取他們意見并計入筆錄,作為判決撫養權的重要依據。做父母的要拿出誠心、真摯的感情,盡量減輕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
離婚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優勢有哪些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如果離婚的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爭議比較大,那么我建議最好是委托律師辦理的,避免雙方碰面會起糾紛對孩子引起不好的影響,父母離婚已是一種傷害,再因為撫養權的爭奪而吵架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于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于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爭取

離婚孩子撫養權的爭取方法如下:
1、與對方協商:首先,可以與對方協商解決,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撫養方案。
2、申請調解: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當地婦女兒童維權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機構申請調解。
3、提起訴訟:如果協商和調解都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
孩子的撫養費最新標準具體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4、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5、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綜上所述,離婚后的共同撫養需要夫妻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共同為孩子的成長和發展負責。如有任何爭議,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養權怎么爭奪

撫養權怎么爭奪

  撫養權怎么爭奪,離婚的時候,一般是對于撫養權和財產分配有爭議的,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下面分享撫養權怎么爭奪及相關資料。

  撫養權怎么爭奪1

   一、女方怎么爭取撫養權

  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具有以下情況,女方會在爭取撫養權方面有很大的優勢:

  (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

  (二)、八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八周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愿意跟母親一起生活。

  (三)、對于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七)、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八)、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綜上,如果女方要爭取到撫養權,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還有確定的證據的話,在法院的判決中會占有很大的優勢。

  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變更撫養權有哪些條件

  并不是在離婚的時候爭取的撫養權就一直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了。根據法律的規定父母離婚后,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撫養歸屬的變更,有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準予;二是一方要求變更。凡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撫養權怎么爭奪2

   一、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除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于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該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二、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1、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法律規定。《民法典關于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規定:

  (1)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2)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4)第四十七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第四十八條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6)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權怎么爭奪3

   一、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兩歲以上十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十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如何爭取子女的撫養權在律師代理的離婚案件當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于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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