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五條規定,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第五十六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第五十七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五十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第五十九條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第六十條規定,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第六十一條規定,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一)堅持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正確處理好撫養權的歸屬問題,1、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2、認真考察撫養方的生活習慣是否健康正常;,3、注意考察撫養方是否有撫育子女的強烈愿望。,(二)堅持尊重有識別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則,在變更撫養權案件中,如果被變更撫養權的子女已滿八周歲,此時被撫養人具備一定識別和判斷能力,應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意愿,在條件允許時,盡可能讓子女與其喜歡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獲得撫養權。,甲方:_________(女方)乙方:_________(男方),甲、乙雙方經_________登記雙方自愿離婚,現就離婚后對子女_________的撫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第一、女兒/兒子_________現年_________歲,歸_________方撫養。,第二、撫養費的確定,(一)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給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兒/兒子_________的撫養費(直至十八歲)。,(二)_________的學雜費每年甲、乙雙方各交一學期(注:甲方交上學期,乙方交下學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讀書為止)。,(三)_________十六歲后隨父隨母由自己選擇。,第三、女兒/兒子_________的醫藥費,在_________元以內由撫養方先墊付,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過_________元,由撫養方通知未撫養方,雙方共同承擔。,第四、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費、醫藥費、生活費,均已由_________方負責,再不計算。,第五、望雙方共同遵守,否則一切責任概由違約方負責。,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此協議簽字生效。,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客觀:《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第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法律分析:子女撫養權糾紛處理方式如下:
1、子女不足兩周歲,法律規定離婚后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子女在兩周歲以上,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3、子女在十周歲以上,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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