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戶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
有戶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收養人可以收養被收養人的,而進行收養時一般要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下面是有戶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
有戶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1有戶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如果沒有辦理收養登記,但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屬于收養,當事人可以補辦收養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有戶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2一、上戶口了算合法收養嗎
需要當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領養手續,取得領養證,才是合法收養。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手續。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
證明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沒有收養證怎么辦戶口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收養證并不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唯一證件,依法辦理了收養手續的,可以用收養協議等證-件辦理戶口登記。《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
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前。
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三、收養證上戶口要多長時間
1、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在20個工作日內,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市公安局戶政部門。
2、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在接到上報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3、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決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有戶口沒有收養證算是收養嗎3有戶口沒有收養證是否算是收養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是否屬于收養與有沒有戶口是無關的,如果沒有辦理收養登記,但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屬于收養,當事人可以補辦收養登記。
事實收養關系案件的具體處理
涉及事實收養關系問題案件的具體處理如下:
(一)離婚案件涉及事實收養子女,查明了事實送養人的,不能在同案中處理,應當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由行政機關進行處理。
不能查明事實送養人或查明被事實收養人的生父母已經死亡的,且事實收養人具有撫養能力的,應當在同案中對事實收養的法律后果一并作出處理,確認其收養關系成立;事實收養人不具有撫養能力的,應當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由行政機關進行處理。
(二)撫養、收養、撫育糾紛案件涉及事實收養問題時,查明事實送養人的,應當追加其為案件當事人,對事實收養問題一并依法進行處理。
不能查明事實送養人或查明被事實收養人的生父母已經死亡,且事實收養人具有撫養能力的,應當確認其收養關系成立;事實收養人不具有撫養能力的,應當中上訴訟,司法建議相關行政機關對事實收養行為先行處理后再恢復案件審理。
(三)贍養糾紛案件涉及事實收養子女時,不能查明事實送養人或查無被事實收養人的生父母,且被事實收養人確系事實收養人撫養成人的,應確認其收養關系和被事實收養人對事實收養人的贍養義務成立。
查明有事實送養人或被事實收養人的生父母且尚在世的,應通知其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在確認其事實收養行為無效的同時,只要事實收養人對被事實收養人進行過撫養,就應確定被事實收養人應對事實收養人承擔相應的扶養義務,包括對屬于“過繼”形式的事實收養情形,也應視為同樣處理。
(四)繼承糾紛案件涉及事實收養時,被事實收養人作為繼承人的只能是先確認收養關系成立為前提條件,然后再依法對繼承問題進行處理。若事實收養關系不能成立,則被事實收養人不享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權利,但可視具體情況適當分得遺產。
被事實收養人作為被繼承人的,若查明了事實送養人,則確認收養關系不成立,按法定繼承和事實收養人適當分得遺產處理。無事實送養人或被事實收養人生父母下落不明的,可確認事實收養人與被事實收養人之間的收養關系成立,遺產按法定繼承處理。
(五)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涉及事實收養時,事實收養人、被事實收養人遭受人身損害死亡發生的死亡賠償金、生前扶養人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處理,比照繼承問題處理。事實收養人、被事實收養人因人身損害致殘發生的被扶養人生活補助費亦可比照撫養、收養、撫育糾紛案件中涉及事實收養問題來處理。
(六)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事實收養人作為訴訟主體的案件,應按前述原則一并對事實收養行為進行審理,然后確定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及其相關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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