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是否有探親假
問題一:探望配偶父母有探親假嗎? 你好!國務院關于公布《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了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但根據《國家勞動總局關于制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六、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者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問題二:探親假中探望配偶的規定 不行。2、享受探親假的條件。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安荒茉诠菁偃請F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問題三:勞動法規定夫妻兩地分居探親假多久 勞動法沒有規定,但原來曾有國務院規章:兩地分居夫妻每年有一個月探親假。
關于公布《國務院關于職工 探親待遇的規定》的通知
國務院國發〔1981〕36號 1981年3月14日
第一條 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間: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 *** 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并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第八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關于制定《國務院關于職工 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細則 的若干問題的意見國家勞動總局勞總險字(81)12號 1981年3月26日
為便于各地區制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實施細則,現就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以下簡稱《探親規定》)所稱的父母,包括自幼撫養職工長大,現在由職工供養的親屬。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新規定》的待遇。
三、《探新規定》所稱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四、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時,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親,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報銷其往返路費。職工本人當年則不應再享受探親待遇。
五、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五十六天(難產、雙生七十天)產假以后,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六、職工的父母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母或者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七、具備探望父母條件的已婚職工,每四年給假一次,在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經過單位領導批準即可探親。
八、職工配偶是軍隊干部的,其探親待遇仍按一九 *** 年七月二十七日《勞動部關于配偶是軍官的工人、職員是否享受探親假待遇問題的通知》辦理《通知》第一條中所規定的假期天數應改按一九八一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中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假期天數執行。。
九、職工在探親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
問題四:夫妻兩地分居有探親假嗎 當然有探親假了,我跟你情況一樣老公在外地上班,每年都有一次探親假,一次三十天,再加上路途占用的天數兩天,一共三十二天,而且還報銷往返的車票呢,合適吧,不過只報火車硬座,那也合適吧,需提前跟領導請示一下,好做工作安排。祝你們早日團圓!
問題五:探親假規定可以享受探親假的“與配偶不住在一起”條件如何掌握 看有沒有可能每天上下班回家。 最好是單位證明或社區吧證明對方在哪住就行。
問題六:女朋友是外地的結婚后男方有探親假嗎? 探親假待遇
(1)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待遇。
其中:父母包括撫養人,即自幼撫養職工長大,現在由職工供養的親屬,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職工不能夠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2)如果職工參加工作滿一年,又與父母配偶都不住在一起,也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每年探望一次配偶,每四年探望一次父母。但是,職工的父母和職工的配偶同居在一地的,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夫婦雙方都是職工,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其中有一方享受了探親待遇,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探親待遇。
(4)夫婦雙方有一方不實行探親制度,而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時,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工作地點探親。往返路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職工本人當年則不應再享受探親待遇。
(5)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規定產假后,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6)享受探親假待遇的未婚職工,利用探親假期,前往未婚夫(妻)或他(她)們的父母所在地結婚時,可以享受探親待遇,并按其原來探望父母時所需的車船費給予報銷,超過部分本人自理。不再另給婚假。
(7)職工當年已經享受了探親假,如遇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享受第二年的探親假。
(8)職工的父母和配偶均已死亥,目前尚未結婚,家中留有16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需要職工撫養而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由單位行政領導根據具體情況作為個別問題批準其享受探親假待遇。
(9)符合國家規定的探親條件的歸僑、僑眷職工如果由于種種原因不能出國探親,可以將其探親假期用于在國內會見從國外回來會親的配偶、父母或同胞兄弟姐妹;或改探國內的撫養人、配偶的父母。
(10)歸僑職工的父母的國外去逝后,(系指居住在國外已經去逝的父母,或原是華僑,以后移居到港澳已經去逝的父母,但不包括不是華僑而居住在港澳的已經去逝的父母)可以出國探望親兄弟姐妹(親兄弟姐妹不包括原是華僑,但現在已移居在港澳的親兄弟姐妹,不下)或者在國內會見從國外回來的親兄弟姐妹。
(11)公派出國大學生、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在國外留學規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滿二年后,可以享受公費回國探親一次。時間根據所有國學校假期長短確定。其在國內的配偶可以申請自費出國探親,但應按規定向所在單位申請探親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辦理手續。
其配偶是國內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班的學生或在學研究生,一般不批準請假出國探親。
自費出國留學的人員及其在國內的配偶均不能享受探親待遇。
(12)公派出國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因在國外時間較短,按規定不享受回國的探親假待遇。其在國內的配偶,屬在職職工的,一般不給予出國探親假。 也不能參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或借用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去探望未成年的子女。
(13)職工受行政處分后,仍留本單位工作的,符合探親條件的,可以......>>
問題七:請問休探親假(探配偶)有什么規定嗎? 按我們單位的要求是不能休的,我們單位嚴格按照“公休假日可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的待遇執行。這個規定也是看各單位的要求的,有的單位對探親假有距離的規定,有的單位沒有。
問題八:關于配偶因私在國外的是否有探親假 一、國內職工的配偶因私出國,是否享有探親假的問題,目前還見有規定,從探親假規定的適用條件沒有排除國外探親,也沒有肯定可以國外探親。國務院曾發文規定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探親假待遇,原勞動總局發有公派留學生配偶的探親假待遇。由此可以,普通職工國外探親沒有可執行的法規或行政依據。
二、配偶能因私出國,說明財大氣粗了,就沒必要在意探親假的待遇了,可以請事假探親。單位應把有限的財力用在合理的地方。
問題九:配偶沒有工作申請探親假嗎 不管配偶一方是否有工作,法定探親假依法保障兌現
問題十:探親假中有規定夫妻距離多少公理以上可以申請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安荒茉诠菁偃請F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臺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但是具體夫妻距離多少公里以上才能申請,這個法律法規沒有規定。
公務員探親假期規定
哈哈,我知道。單身探父母,一年一次,已婚探配偶,一年一次,探父母四年一次。
規定是坐火車或是汽車回家,雙休日不能休息一個晚上和半個白天的就可以享受。一般情況下肯定是省外了。時間是二十天,可加路程天數。路費報銷。
下面是規定:
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安荒茉诠菁偃請F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編輯本段]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假如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編輯本段]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編輯本段]地方性規定 根據1997年粵勞薪[1997]115號《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應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其中,國有單位職工探親時,年休假天數不足于原規定的探親假天數部分可給予補齊。旅途車船費按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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