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2022年新規定
法律主觀:
根據現行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晚育女性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這就意味著,今年元旦前,如果符合晚婚條件,將擁有128天的產假,包括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及30天獎勵假。此外,如果難產,產假增加15天,為143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產假。 此次取消晚婚假,將意味著減少30天產假。未來,24周歲已婚初育女子的產假將縮至98天。
法律客觀: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已經取消晚婚晚育假,及其獨生子女獎勵政策,制定了延長生育假、配偶陪產假獎勵等具體的政策措施。具體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來做出具體規定。因此,現在不存在晚婚晚育假期的說法。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即便是晚婚也只有3天婚假。只要符合政策內生育的,不論早晚生育,都可享受當地最新規定的產假及陪產假待遇。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23計劃生育假期規定是什么?
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的休婚假3天。2、宮內放節育環:自手術之日起休假3天,7日內不得安排重體力活。3、取節育環:休息1天。4、計劃生育人流及引產: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的休婚假3天。 2、宮內放節育環:自手術之日起休假3天,7日內不得安排重體力活。 3、取節育環:休息1天 4、計劃生育人流及引產: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產假: 現在取消了晚育假期、獨生子女假期,但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雖然各省份的標準都不同,但大多數省份除了國家規定的98天之外,延長產假60天,還明確規定配偶的陪產假。 江西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5日。 寧夏則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來98天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計,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等地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性產假可從國家規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產假15天。 廣東省規定,合法生育獎勵增加50天,由此產假增加到178天。 在此之前,廣東省女性職工的產假均為128天,其中包括98天順產假和30天獎勵假,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也就是說如今獎勵假已延長至80天之后,產假最少可享受17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則在產假基礎上增加30天,論基礎產假,數廣東的208天為最長。此次修改中,陪產假沒有作調整,仍為15天。 另外,根據此條例,廣東目前正在休產假的女職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長假。即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此條例。 計劃生育假期規定其實就是的計劃生育假期安排,由于我國國家實力的壯大,所以計劃生育假期方面,也充分考慮到了多數人的利益。讓盡可能多的婦女能夠有一個舒適安心的產期,國家每一年都會制定相應的計劃生育放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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