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期間一方債務是怎樣的
夫妻分居期間一方債務的處理是:夫妻分居期間的債務被認定為共同債務的,首先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被認定為一方個人債務的,就有債務人一方償還。
二、夫妻分居多久自動離婚
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中國的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 協議離婚 ,一是 訴訟離婚 。民法典中有“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這與分居兩年自動離婚是兩碼事。法院判定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夫妻分居期間是否可以主張孩子的撫養費
在夫妻二人分居的期間,是可以主張孩子的撫養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分居期間個人債務是否 夫妻共同承擔 ,需要分情況進行討論。如果分居期間,債務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有債務;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續分居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 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分居后產生的債務認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一般應認定為 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上規定,分居不是離婚,只要雙方當事人沒有 辦理離婚手續 ,則一直為夫妻關系。但是個人使用的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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