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婚后 ,由于財產協議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財產歸母親所有,因此,從該判決書確定的內容生效之日起,母親對財產享有所有權。 2、父母復婚后,之前屬于母親的財產仍然為母親的財產,雙方另有協議約定或者有其它情形除外。 3、房產證及房屋登記簿上登記的所有權人的名字是父親的名字,母親可以要求父親協助辦理過戶登記。 4、現在母親要提出離婚,可以提出離婚和 夫妻共有財產 進行分割的訴訟請求。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父親離異再婚財產分割
父親離異再婚財產分割,對于現在這個平等的社會來說結婚不合適候離婚對于現在來說是非常常見的事情。但是關于再婚的財產分割也是離婚中的一個主要問題,那么父親離異再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下面了解一下吧。
父親離異再婚財產分割1
離異再婚財產所有權的問題
第一,原配夫妻在離婚時應將共有財產(包括房產、存款、證券股票、基金等)分割清楚,離異后父親所持有的財產均屬于其個人財產。
第二,如父親離異后一段時間再婚,那么再婚前的財產即使是結婚后,也依然屬于他個人增長。再婚后取得的財產則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
父親離異再婚財產如何分割
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父親在世,那么離異再婚前的財產,仍屬父親所有,他可以贈予之前與前妻生育的子女,也可以贈予第二任妻子以及之后所生育的子女。
第二種情況,父親如果離世后,關于財產的分割就比較復雜。首先,如果立有遺囑,那么可以按遺囑來進行財產的分割。其次,如果在父親生前沒有立遺囑,那么對于財產的分割應遵循以下條件:
1、父親離異再婚前的財產,其與前妻共同生育的子女與其父母是第一繼承人。
2、父親離異再后婚后的財產,是其與第二任妻子的共同財產,如其與第二任妻子育有子女,則他們也屬于第一繼承人。但是父親與前妻的子女同樣是享有繼承權,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財產的分割。
好了,我關于父親離異再婚財產分割的問題解答,大概就是這樣了。無論是怎樣的財產分割方式,都是要建立在合法合理并且合乎人倫情理的基礎上來進行的。另外,在實際生活中,還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并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操作。
父親離異再婚財產分割2再婚個人財產是什么
在婚后的財產也是有個人和共同的區別的。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再婚個人財產可以分割嗎
理論上,不是共同財產一般是不能分割的。現實生活中,人們有時會有一些誤解,認為只要是雙方結婚了,即使是再婚,無論是誰的財產,都有財產分割的權利。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對于什么財產可以分,什么財產不能分,財產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分,在什么情況下不能分,人們并沒有搞清楚。
首先,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對于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后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財產有什么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于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離婚后的財產分割的確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它牽扯到婚姻生活期間的諸多因素。不過,再婚時的財產法律上也是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的哦。并不是再婚后,男女雙方的財產就全部變為共同需要分割了,具體的共同財產要參考上文描述的來確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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