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罪一般按照下列方式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應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沒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離婚了還能起訴對方重婚罪嗎
離婚了也能起訴對方重婚罪的,重婚罪是一種刑事犯罪,在離婚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重婚罪的構成是: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客觀方面表現為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主體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起訴男方重婚起訴狀范本如下: 自訴人(寫明基本情況): 被告人(寫明基本情況): 案由:重婚罪 訴訟請求:被告人xxx犯重婚罪,請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之規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自訴人與被告人xxx于x年x月x日結婚,x年x月x日生一子。初時,兩人感情較好,但自x年開始,兩人感情逐漸談漠。 被告人xxx于x年開始與xx非法同居,兩人于x年x月x日生私生子xx。xxx還為xx購買了xx房供自己與xx及子女居住。xx與xxx對外以夫妻相稱。 在私生子女入讀,對外宣稱xx和xx的父親是xx,母親是xx。兩小孩稱xxx為爸爸。綜上所述,被告人xx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婦的名義同居,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構成重婚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特向貴院起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訴人: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客觀:此部分包括重婚事實和重婚的法律依據;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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