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因為買房的壓力大,很多父母都會幫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但在實踐中,就父母買房來看,其實也存在很多不同情況,比如,雙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
因此不同的情況下夫妻房產分割的處理情況就會不同,那父母買的房子究竟如何判定呢?
一、《婚姻法》中關于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認定?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關規(guī)定,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該房產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如果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以認定為雙方父母按照各自出資的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如果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在父母實際出資時,沒有明確表達房產性質的情況下,可以從社會常理出發(fā)推定為對子女的贈與。
若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和出資人之間是借貸關系的,則不能使用該規(guī)定。當然,借貸關系的證明應當在訴訟前就形成,離婚訴訟中父母作出不是贈與或者與其意思相近的陳述,是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的。
在實踐中,對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fā),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名的贈與,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二、《合同法》關于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認定?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由此可見,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將婚后子女買房時父母的出資以認定贈與為普遍原則,認定借貸為例外。
比如說,買房的時候,子女為父母寫的借條表明出資額是借給子女的。
三、父母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判定?
父母給給子女買房,離婚分割時應明確房產的性質。是屬于一方所有還是夫妻共有或是與父母按份共有。
如果父母出資是對夫妻一方的贈與,那么就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如果確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則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協(xié)商分割,協(xié)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的話,那么就只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部分進行分割。
4、如果是對子女一方的借貸,則表明該房為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分割。如果是雙方借貸,則子女離婚時需要對該債務共同承擔。
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一旦婚姻出現問題就會引發(fā)房產分割糾紛,所以還是建議出資給子女買房時,除非確定是將款項贈與給子女,否則,務必要要求子女或者配偶出具借條。
父母給買的房子,離婚如何判定?
一、有小孩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有小孩離婚房子的分配需要看房屋是否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屬于共同財產的,則需要采取協(xié)商或者是起訴的方式來分割,具體判斷房屋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可以結合以下的法律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九條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用 夫妻共同財產 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由于孩子對父母的共同財產并沒有貢獻,故此在一般情形下,在父母離婚的時候,孩子并不能產于分割屬于父母雙方共有的房屋等的財產。若是父母協(xié)商一致,那么可以選擇贈與的方式,將部分、或者是全部的共同財產贈與孩子。
二、請問離婚后孩子會判給男方還是女方呢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yǎng)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yǎng)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三、有孩子怎么離婚
可以先協(xié)商溝通處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訴解決,孩子撫養(yǎng)權一般根據孩子年齡、雙方撫養(yǎng)條件等因素而定,具體而言兩周歲以內的小孩一般會判決隨女方。除此之外,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判決撫養(yǎng)權歸誰,10周歲以上的,征求小孩的意見。不撫養(yǎng)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撫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等費用,撫養(yǎng)費的數額,一般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綜合確定。
綜上所述,當夫妻離婚時,對于沒有子女或是沒有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只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可以直接辦理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父母出錢給兒子買房離婚了,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房子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資份額共有,離婚時夫妻雙方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分割。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認定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為共同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若是婚后出資,有約定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推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因此,婚后父母出資買房,最好由父母、孩子和孩子的配偶一起簽訂書面的協(xié)議,寫清楚是借款還是贈與。
未達成協(xié)議的判決
如何分割由雙方協(xié)商,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xié)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處理: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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