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過戶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一)、夫妻離婚后辦理房屋過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本人身份證原件、離婚證; 3、離婚協議或生效的法院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兩份; 5、買房時的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有的還要法院出個執行函。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詢律師或者直接委托律師一起辦理。 (二)、步驟: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三)、相關費用: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元。
夫妻離婚房子過戶需要什么資料
夫妻離婚房子過戶需要的資料包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房產證、貸款合同、還款憑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夫妻離婚房子過戶是離婚財產分割的一部分,因此需要提供與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具體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需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結婚證: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購買了房產,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3.房產證:房屋所有權證書是房產的法律證明文件,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4.貸款合同:如果購買房屋時采用貸款方式,需要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5.還款憑證:如果購買房屋時采用貸款方式,需要提供還款憑證,證明雙方是否共同償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購買房產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其中包括房產的分配問題。如果一方名下房產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該房產。
如果夫妻離婚時沒有達成財產分割協議,應該怎么辦?如果夫妻離婚時未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其中,離婚訴訟是一個常見的解決方式。在離婚訴訟中,雙方可以提交相關證據并據此向法院提出財產分割請求。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夫妻離婚房子過戶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房產證、貸款合同、還款憑證等相關證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購買房產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其中包括房產的分配問題。如果夫妻離婚時未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猜啟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鬧鬧;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離婚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手續和費用
離婚房屋過戶手續如下:
1、往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依法取證。
費用如下: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繳納;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等。
辦離婚手續應該要準備以下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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