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育兒假期是10天。夫妻雙方按照法律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滿3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各自享有10天的育兒假,這個育兒假是可以分開休假的,不需要一次性休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享受產前檢查陪護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產假六十天,二孩增加產假七十天,三孩增加產假八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天;夫妻雙方在子女零至三周歲期間,每年分別累計享受育兒假十天。
職工享受前款規定的假期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生育保險有關規定發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準發放。
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
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過十二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其工資、津貼、補貼按照總額的百分之八十核發;享受哺乳假的職工,不影響晉級、工資調整和工齡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哺乳假應連續休。
第二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鼓勵用人單位采取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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