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里面拋棄家庭成員要什么證據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于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這是法律里面關于遺棄罪的定義,所以你老婆的情況應該不構成,甚至構不成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因為你們對孩子有共同的撫養義務,如果你沒有撫養能力而她又不管,這樣才算遺棄家庭成員。其實你想讓她回家為什么不用溫情的手段呢?女人多數是吃軟不吃硬的,又有了孩子,只要態度溫和點,說孩子想她之類的,她多半會回來的。不要想著"明明是她錯了憑什么我還要去哄她”之類的。男人是用理性思考的,做事依據“應該”和“不應該”來判斷,女人卻是感性的,對她來說只有一件事只有“想這樣做”和“不想這樣做”的區別。如果你希望她按照你心中的想法去做,就要多花點心思了。而且雖然她和你結婚了,但她還是擁有獨立的人格和思想,平常生活中如果是無關原則、對生活影響不大的事,還是應該尊重她的個人意愿和她協商。男人也不希望有一個對你“從頭管到腳”,甚至連你刷完牙牙刷是正著放還是倒著放也要嘮叨兩句的妻子吧?反過來女人也是一樣。相互尊重,包容對方的生活習慣和缺點才是夫妻和諧之道呀。
遺棄配偶多久算遺棄
夫妻一方離家特定期間后即可認定為是遺棄配偶。
遺棄家庭成員并不是遺棄多久,而是有病不給治,有飯不給吃這樣的遺棄,不管多久只要有這樣的情況,并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就構成遺棄罪了。家庭成員一般認為是直系親屬和有撫養關系的旁系親屬。孩子和老公肯定算。夫妻之間存在遺棄罪。民法典婚姻家庭: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遺棄罪原則上是公訴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只有在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的時候,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犯有遺棄罪的時候,法院才能作為自訴案件受理,此時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訴。
如何認定構成遺棄罪犯罪: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這種條件的人,才可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在法律上不負有扶養義務,互相間不存在扶養關系,也就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家庭成員的認定
法律主觀:
行為人遺棄家庭成員的,一般應當以遺棄罪定罪。構成遺棄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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