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可以領養孩子,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條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應當夫妻共同收養。
關于單身能否領養孩子,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法律沒有把單身作為能否收養孩子的條件,因此只要滿足下述的法律條件,單身也是可以收養孩子的: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周歲;
5、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其次,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再次,一般來說,單身人士收養孩子時需遵循以下程序:
1、達成收養協議;
2、辦理收養登記;
3、辦理收養公證;
4、辦理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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