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個人的婚姻狀況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
征詢當事人。如果你認識這個人或者有機會接觸到他/她,可以直接詢問其婚姻狀況。當然,有些人可能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私人信息,需要注意方法和時機。
搜索公開信息。在網絡上搜索這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等,也許可以找到相關的公開信息,比如社交媒體上的個人信息、公司網站上的員工名單等。
去戶籍所在地查詢。如果你知道對方的戶籍所在地,可以去當地的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其婚姻狀況。需要注意的是,這需要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相關證件。
通過律師或私人調查公司查詢。有些律師或私人調查公司可以提供婚姻調查服務,可以幫助你查到對方的婚姻狀況。但這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并且需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規范。
一個快捷的方法是通過支付寶,但需要對方刷臉認證。在手機上打開支付寶app,進入首頁市民中心,然后點擊婚姻登記預約,點擊打開,最后輸入身份信息,就可以查詢結婚或者離婚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查一個人的婚姻狀況需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規范,不能侵犯對方的隱私權和人格權。在查詢時需要注意方法和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總之,查一個人的婚姻狀況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包括征詢當事人、搜索公開信息、去戶籍所在地查詢、通過律師或私人調查公司查詢等。但需要注意遵守法律和道德規
查詢是否結婚或離婚的方式:
1、當事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師,憑借有效身份證件到民政局以及戶口管理部門對對方的結婚情況進行查詢。
2、當事人也可以自己通過走訪其鄰居以及其他知情人的方式,了解對方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民政可以查出離婚記錄。但是離婚記錄不能隨便查詢,能查離婚記錄的只能是婚姻當事人或是利害關系人。婚姻當事人或是利害關系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如果民政局認為查詢行為不合理可以拒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根據法律規定查一個人是否結婚的方法有:
1、通過查看他本人的戶口薄的婚姻狀態一欄是否是已婚;
2、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到民政局申請查閱;
3、通過當地的政務服務網站進行查詢。
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握局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規定,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春虛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段森讓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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