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探親假 ?每個人都有探親假嗎?探親假有多長時間?休探親假時會扣工資嗎?小編為你一一解答。 1981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指出: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與 分居 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享受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 實習生 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期限時間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假期時間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相關待遇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各地細則 據人力 社保 部,1981年國家出臺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當年大部分省市也都出臺了實施細則。 北京 的實施細則中明確,職工家在本市,距離工作單位較遠,但已按本市職工上下班交通費補助辦法享受了交通補助費的,即不再享受探親待遇。此外,北京市還對探親假中的一些規定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其中說到《探親規定》所稱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休息約一晝夜的。 江蘇 省的實施細則中提到,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 生育 ,超過五十六天(難產、雙產七十天) 產假 后,又與配偶繼續團聚三十天以上的,雙方當年都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路費可按探親規定報銷一次。 海市的細則中,還對探親假的工資做了規定,其中說到,計算月標準工資時,應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和附加工資。記者從人力社保部門了解到,目前的工資結構已與1981年時有很大區別,具體休假期間如何界定核發標準工資,基本上由單位決定。 廣東 省根據1997年粵勞薪[1997]115號《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應在 年休假 期間安排探親。其中,國有單位職工探親時,年休假天數不足于原規定的探親假天數部分可給予補齊。旅途車船費按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該條規定確定了探親假與帶薪年休假之間的關系和連接,且適用范圍從國企擴大到一般企業,可與新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一起執行,不過僅適用于廣東省地區。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須具備相關條件:
一是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二是時間條件,需工作滿一年;
三是事由條件,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其中“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擴展資料: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參考資料:人民網-探親假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