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婚姻無效上訴可不可以
法律分析:判決婚姻無效上訴不可以,《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件后,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
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未達成調解協議的,應當一并作出判決。
主張婚姻無效在結婚登記幾年內提出
一、主張婚姻無效在結婚登記幾年內提出?
婚姻無效不適用訴訟時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訴訟時效適用于一般的民事請求權。而婚姻無效是法律強制性規定,提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間不受限制。即當事人可以在任何時間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婚姻有訴訟時效的情形: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獲得自由后,一方發現受欺詐或受欺騙后,繼續與之同居滿六個月的;一方或雙方到達法定婚齡后滿六個月,或雖未滿六個月但女方已懷孕或生有子女的;屬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領取結婚證后滿一年的;患禁止結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有生理缺陷無性功能,婚前欺騙、婚后發現后繼續與之同居滿一年的,或雖未足一年但不能提供醫院出具的不能醫治的醫療證明的;以及結婚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提供有效的結婚證書的。
二、可撤銷婚姻與無效婚姻的區別有哪些?
(1)形成的原因不同。無效婚姻是因為不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違反結婚的禁止性條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銷的婚姻僅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當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請求權人不同。可撤銷婚姻的請求權人只能是當事人本人,無效婚姻的請求權人由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行使??沙蜂N婚姻的請求權僅由當事人行使,主要是為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如果當事人愿意維持這種關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銷該婚姻。
(3)請求權的存續期間不同。無效婚姻可以在婚姻無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時間提出請求宣告婚姻無效,而可撤銷的婚姻必須在婚姻登記后一年內提出請求撤銷。如果當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應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超過法定期限,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權即消滅,不得再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
綜合上面所說的,主張婚姻無效是需要向法院或者是民政部門提出來,而且婚姻無效是沒有時效限制的,當事人是可以隨時提出來,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要擁有法院的判決書,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
相關推薦:
轉繼承制度(什么是轉繼承制度)
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對策(預防犯罪的有效方法有什么)
怎樣確定繼承份額解釋(怎樣確定繼承的份額)
支票日期填寫方法(填寫支票日期怎么寫)
轉繼承有哪些適用范圍(轉繼承適用的范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