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異地是否可以辦理
1、夫妻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手續應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二、異地辦理離婚手續是怎樣的流程
夫妻雙方各自在異地,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這也與離婚的方式有著密切的聯系。
1、協議離婚
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2、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離婚,或愿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可區分不同情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由要求離婚的一方向不愿意離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很多人都知道,辦理結婚時,必須是在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雖然是機關單位系統,但是還沒有到全國各地的人想到哪里結婚就到哪里結婚的條件。辦理結婚只需要幾分鐘的時間,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明,填好表就可以領證了。結婚是兩個人組合在一起過日子,是把東西帶到新家,所以辦理結婚并不復雜。相比之下離婚就要麻煩一些,因為離婚是要結束一段婚姻,結束共同生活的家,所以必然會涉及到一些共同的問題。比如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問題,如果有孩子的還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只有這些問題都解決了,婚才算真正離了。如果夫妻雙方都不在戶口所在地,想要辦離婚只能回到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協異離婚是不能異地辦理的。
夫妻協議離婚是指夫妻之間對離婚及財產分配沒有異義,自愿離婚,因為民政部門的系統并沒有實現全國聯網,所以暫時不能辦理異地離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也有規定,夫妻協議離婚的,需要共同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如果是起訴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但也是有限制條件的,必須到對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對方不在戶口所在地,必須在對方居住滿一年所在地當地法院起訴辦理。如果你們在同一座城市工作,那對方居住地跟你就是同一個地方。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訴狀、戶口本等,然后到當地法院起訴。如果不知道怎么操作,最好能找一個專業的律師,他們能提供更多有利于你的意見。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 當事人 自愿離婚 的,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 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 離婚證 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 當事人申請 離婚 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 雙方戶口證明; 2、 雙方居民 身份證 ; 3、 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 結婚證 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 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張; 6、 離婚協議書 .協議書應該寫明雙方人的離婚意思,表示 子女撫養 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物及 債務 等做出妥善安排,協議內容應保護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合法權益; 7、 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進行申請和審查.對符合 離婚條件 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到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8、 離婚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 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以上就是關于外地怎么辦理 離婚手續 的相關內容,評論!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 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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