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結婚證補辦需要什么手續
結婚證丟失需補辦手續如下:
1、當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
2、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符合補辦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
3、對不符合補辦結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4、當事人提供離婚協議書并查證屬實的,應當告知其恢復結婚登記權利;
5、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辦理。
補辦結婚證的原因如下:
1、如果是因為結婚證丟失而補辦結婚證,則可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丟失證明等。經過審查后,可以為其補發結婚證;
2、如果是因為結婚證損壞而補辦結婚證,則可以提供損毀的結婚證和身份證,以及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人員繪制的婚姻登記檔案記錄摘要,經過審查后,可以為其補發結婚證;
3、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需要補辦結婚證,則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但需要說明原因并簽名蓋章。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補辦結婚證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當事人在補辦結婚證時,先咨詢當地民政部門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了解詳細的補辦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證撕了怎么補辦
一、結婚證撕毀了如何補辦《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1、補辦條件前往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或者是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證補辦手續,要求辦理人是依法登記結婚,且現在仍然是合法夫妻關系,帶上自己的相關材料,前往民政局提出申請。2、補辦人數結婚證被撕毀,前往補辦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不一樣的,補辦結婚證可以單人前往,不需要夫妻兩個人一起去,這是因為你們的夫妻關系已經存在,所以不需要判斷自愿性,如果兩個人都沒有時間去,那么請第三方代理也是可以的。委托辦理應提交公證當事人補辦結婚證所需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二、結婚證補辦流程1、攜帶資料(1)雙方當事人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2)兩人近期兩寸合照三張。(3)結婚證丟失證明書。(4)被撕毀的結婚證/查檔證明PS:被撕毀的結婚證拼湊起來可以反映原貌的,就直接帶結婚證,不可以反映原貌的,就需要出示查檔證明。2、前往民政局工作人員審核好相關材料當天就可以領取新證。三、結婚證丟失證明書范文我單位 XXX 與 XX 單位的 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 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系。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四、補辦結婚證注意事項1、查檔證明:不同地區保存結婚檔案時間長短不同,如果結婚年份較短,可以直接前往民政局,檔案就留存在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中,如果時間較長,則需要去當地的檔案館申請查詢、復印材料。2、要是撕毀的結婚證毀壞程度沒有那么高的話,不要丟掉,記得補辦的時候一起帶上,就不需要查檔證明,證明你們的夫妻身份了。3、補辦結婚證后,其婚姻關系的效力仍然從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開始算。4、補辦結婚證不收費。
結婚證丟失了怎么辦補辦
結婚證丟失了,補辦的流程如下:
1、申請,夫妻前往民政局進行補辦結婚證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聲明書》;
2、 上交證件審核,填寫申請后,將所攜帶的補辦結婚證證件上交,工作人員會對證件審核,并查明兩人的婚姻狀況;
3、 補發結婚證,當審核通過后,民政局會補發結婚證,當天就可領取。
補辦結婚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雙方身份證;
2、雙方戶口本;
3、社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兩人依舊處于婚姻關系的證明;
4、近期男女免冠兩寸結婚登記照。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當事人持有相關法律規定的身份證件;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綜上所述,補辦結婚證只需要一方持戶口簿、身份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補辦就可以了。可以是男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證件齊全的話當天就可以辦完。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證可以異地補辦嗎 需要哪些手續
結婚證不可以異地補辦。
補辦結婚證需要到登記地的戶籍地民政部門辦理。
如何補辦結婚證:
1、需持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
2、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即可拿到新證。
領結婚證流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4、自愿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5、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6、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7、頒發結婚證。
綜上所述,進行婚姻登記是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序。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的婚姻關系刁發生法律效力,才會受到國家和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不登記的婚姻是違法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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