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那么在新婚姻法結婚年齡規定,男生女生幾歲才可以結婚呢?
一、新婚姻法結婚年齡規定
在我國,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于22周歲,女方不得早于20周歲。
新婚姻法關于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p>
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者應予以鼓勵。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 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
結婚年齡規定:幾歲可以結婚?
目前,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態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我國婚姻法關于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愿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
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準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
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p>
每個國家對男女結婚年齡都有一個自己的規定,我國《婚姻法》也對男女結婚年齡做出了規定。最近很多人都在說最新婚姻法結婚年齡提前了,那么究竟是規定多少歲可以結婚呢?
一、最新婚姻法結婚年齡規定
《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二、最新婚姻法結婚年齡內容
1、明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主張撤銷結婚登記應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2、規定親子關系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鑒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后果。
3、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
4、明確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5、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6、明確規定當事人協議離婚未成則事先達成的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不生效。
三、最新婚姻法結婚年齡確定依據
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這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適應。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于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規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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